〔APrIGF2016側記〕編輯感言:網路,也是真實世界的一部分
本站非常榮幸,成為2016年亞太區域網路治理論壇(APrIGF, Asia Pacific regional)台北年會官方贊助媒體。目前大會正在台北市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本站將以側記方式,將大會各項議題深入淺出地介紹給本站讀者。
這是筆者首次參加亞太網路治理論壇,也是該論壇第一次在台灣舉行。這次的 7 大主題中,筆者參與了四場關於「人權」的座談,內容涵蓋網路監控、線上暴力、言論審查與箝制,以及對極端主義該採取哪些措施。正由於「人權」相關議題並非我的專業領域,反而在連著三天接觸這議題的情況下,能以一般公民的角度,將心得分享給沒能參加的人。
心得一:行善或作惡的都是人,科技只是讓情況更好或是更糟糕
這是在網路言論自由與改革的座談中,座談者給提問者的答案。人們將網路上發生的壞事怪罪於網路,忽略了網路只是諸多傳播介質中的一種,它承載的就是人性。
監控政敵、仇恨言論、女性歧視、恐怖主義,都在網路出現前就已經存在。網路這個中性工具,既能讓它惡化,也有能力改善情況,端視人怎麼用它。
在「針對女性之網路罷凌和社交媒體的警覺」座談中,來自紐西蘭的與會者提出了一個我相當認同的作法:「從教育著手,從小學會包容跟自己相左的觀點(toleration of other opposing views)」。
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從源頭斷絕製造加害者,這比採取任何事後措施都來得重要。
心得二:有法可管並不比無法可據來的好
國家機器進行網路監控,到底有沒有真的保護人民、對抗了敵人?還是實為言論箝制、打擊政敵?許多國家制訂法律,來管理網路霸凌、極端言論或打擊犯罪,但是諸多實例顯示各種監控、審查,多數是針對媒體、人權運動活躍份子與政敵。
當各國政府開始立法,將監控、竊聽、審查白紙黑字合法化、合理化的時候,沒有法律專業的民眾,根本無法察覺自己的人權,是被保護還是被出賣。
再者,執法保護人權的人,通常也都是最有能力破壞人權的人,也就是政府所指派;此時法律便成為合理化迫害行為的最佳工具。如何定義誹謗、謀反、極端言論?發表言論為真但是對某些人不利,就是誹謗嗎?
筆者認為,法律制訂與執行,不是非黑即白的雙面刃,而是這生態閉環裡仍在調整、演化的生存規則。
心得三:兩個重要的關鍵字
Diversity
在一場討論極端主義的對應措施座談中,與會者提到網路空間最珍貴的,就是「多樣性」;它受惠於網路低成本、高互動的特性,讓線下能見度低的族群與議題,得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捍衛言論自由的同時,我們也保障了多樣性,保障了不同的聲音都能被聽見的機會。
Multi-stakeholder
也因為多樣性,網路空間也會有各樣的利害關係者相互影響、角力或相互合作;而公部門、私人企業、公民團體與媒體都在其中扮演各自的角色,有權利也有義務相互溝通。
在這生態閉環中,私人企業如Google、Facebook以及其他網路服務絕對無法置身事外;更重要的,這些以營利為目的大型私人企業,在營利的過程中有侵害個人權益與營利時,權衡其作為與得失,必定要經過嚴格的檢視與討論。
心得四:各國公部門的缺席
前面說過,最大、最有能力迫害人權的就是政府,而在這次APrIGF三天的會議,綜合幾場座談一路參加下來,和人權議題相關的座談,各國的公部門可說全面缺席,只有私部門、公民社運團體和學界參與擔任與談人。倘若能有公部門的意見可以平衡,或許能真的達到本會的目的,也就是多方平等溝通。
APrIGF是一個「議而不決」,目的在於形塑政策共識而非決策的論壇,所以參與其中的公部門並不需要擔心承諾與實行。
就Multi-stakeholder的概念來看,公部門的缺席可謂錯失非常難得的溝通機會,之後勢必還是需要以其他形式與成本補回生態圈中。
心得五:權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公民必須覺醒、必須參與
這次許多座談者與參加者來自各國公民團體,許多人另有律師、學生、工程師、老師、記者等正職。無論來自哪個國家,這些參與者的共同特色就是「主動參與」,不論是看法條、做研究、實際投身運動、發表意見、爭取參與的權利。
當巴基斯坦有女性因為在社群媒體的活躍而被殺害時,我們還是可以看到多位來自巴基斯坦的女性座談代表和參加者出席大會。說真的,那需要多大的勇氣與決心啊!
從這些與會者身上,筆者看到了人性善的一面,以及想讓世界更美好的使命感,不論大家來自哪個國家、背負哪種任務。
感謝這次活動主辦單位,希望APrIGF是一個出發點,透過更多的溝通與思考,讓全世界一同往前邁進,邁向一個更美好的網路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