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GF2016側記〕與會者YZ的記錄與感言
編按:本文作者YZ參加了本屆亞太網路治理論壇台北年會,本文是其與會心得。
難得這次有機會,可以參與亞太網路治理年會(APrIGF);在這三天的活動裡,從上網的權利、性別的議題、防(救)災、網路政策如何在不同國家落實、網路匿名性的討論、到隱私權與IoT的討論、中小企業如何在這一波中參與數位經濟、以及討論十分熱烈的,被遺忘的權利,各種議題的討論與意見交流,真的非常紮實。
筆者參與的議題多與人權、隱私權、網路安全相關議題有關。在會議中,從開會到閉幕,大會不斷強調IGF的定位並不是做出決策,而是讓不同立場的討論者藉由這樣的平臺相互討論、交換意見。於是在這三天的論壇裡,看到不同立場的人,理性的表達他們的意見,每一個人都是有備而來,有條理的將自己的意見讓大家知道。
每個場次的討論都相當緊湊,可能還會牽涉到其他的議題;筆者把這三天的心得整理如下。
性別議題
網路就如同兩面刄,可以把好的消息瞬間擴散開來,相反的,也能讓仇恨的言論瞬間放大、即時的傳送到當事人面前,讓當事人很難招架得住。又由於網路具有匿名性,許多對於女性、第三性的言語霸凌,或是各種的歧視,也很容易在網路上蔓延開來。
這兩天有一則美華裔女性奪下美國選美冠軍的新聞,許多惡意言論也伴著新聞同時出現在網路上;電視媒體在報導這件新聞的同時,同也把這些惡意的言語播送出來。
另一個經驗是:有次和一個非台灣籍的朋友聊到,如果日後你有女兒,而她的男友要求她以手機傳送個人性感照片給他,你會怎麼看待這件事?朋友十分訝異的說:「她怎麼可能會上網?」我只以為他只是玩笑話說一說,不打算正面回應。但在論壇裡聽到其他人的分享,才知道原來真有這麼一回事:在印度、菲律賓的某些地區,女性要上網、要使用智慧型手機,是要經過家裡男性同意的。多數的女性最多只使用功能型手機(feature phone),在鄉村地區,可能因為工作,導致她們連使用傳統手機的機會都沒有。
在台灣,身為女性可以自由上網、可以和親朋好友分享自己對於政治、社會各種議題的想法、發表自己的意見;經過這三天,我才知道在許多國家,一個女性若是在網路上曝光了自己的姓名、性別,發表了前述的意見,甚至可能會危及生命安全。
也許會有人問:那人權呢?對於許多國家的人民而言,有些觀念是根深柢固的;可能是宗教、教育、整體的社會環境,讓女性無法行使上網的權力。而在她們的心中,也沒有那樣的認知,她們的家人也無法或不願意保護他們。
先前才有一則新聞:一名巴基斯坦女星因為在網路上放了性感的照片,而遭到家人以「榮譽處決」的名義殺害。這些都讓我覺得,在台灣身為女性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
網路的自由性
事實上,台灣在網路自由度與參與這一項是可以抬頭挺胸的。雖然在內政部的報告裡,台灣的網路自由度比起先進國家仍有進步空間,但我個人還是覺得台灣的網路自由度與民眾參與度極高,且對於性別、跨性別的議題有極大的包容,這些很可惜都未在報告裡看到。
內政部的長官提到了太陽花學運。我相信,太陽花學運的訊息擴散,與網路相關科技與服務應用,可算是是台灣網路高自由度的代表;任何人都可以運用網路科技貢獻自己的力量,協助訊息傳播,在極短的時間買了紐約時報國際版面廣告串聯全世界,有什麼比這個更值得開心?
台灣的女性在網路上可以與大家分享自己努力鍛鍊身體的成果,也有男性樂於與大家分享自己打扮為另一個性別的樣貌。或是無論男女都可以在網路上表達自己的性向。有人對我說,這是因為台灣人在私領域的議題較為冷漠,但我相信是台灣人對於這些私領域的議題的包容性更大,同時也包括了對於宗教信仰、種族,我們所採取的是包容與尊重,而非激烈的阻擋與禁止。
網路的便利性
參與論壇的女性,有許多是來自南亞國家,分別來自於泰國、尼泊爾、印度、巴基斯坦等。她們談的不僅是女性使用網路的權利,還包括了網路的便利性。
有位女性談到了她在台灣看到我們有無障礙設施、無障礙出入口,這是他們國家所沒有的。在他們的國家中,行動不便的人無法出門,只能透過網路把照片刊登到電子商務網站,來販售創作品;但若是連網路都無法使用時,可能就喪失了自我謀生的能力。
台灣網路的便利性也是相當高的。除了前述的自由性外,在政府單位、機場、部份公共場所,只要有帳號密碼就可以使用iTaiwan或是各縣市政府提供的網路服務。雖然連線品質不算太佳,但也可以自己申請網路服務。
就算是外籍人士在準備相關文件後,也可以透過各電信商申請網路通訊服務。就以會場中的網路連線品質來說,是相當穩定的,至少我要上網查詢資料是沒有問題的。
在視網路連線為理所當然的台灣,當然也有數位落差問題,但有些國家可能連上網都有困難。以我自己在尼泊爾的經驗,儘管我買足了流量,但山上就是沒有訊號,不可能上網。
網路的隱私性
網路的便利性其實讓我們曝露在毫無隱私的狀況下。不過首要前題是,我們得定義什麼是隱私、什麼是秘密?我們所謂的隱私,是指個人還是個人資料的私密性?當我們在Facebooki或G+公開打卡標註自己的位置時,這些公司能不能取用我們的資料?透過我們的公開資料進行行銷活動、廣告?
最有名的案子就是有個女孩的父親,因為女兒在網路上所查詢的資訊而收到了恭喜女兒懷孕的禮物。
有人提到了在歐盟,網站會在你首次進入網站時,提醒網站有使用Cookie來追蹤你的使用記錄,但在歐盟之外的國家似乎都未進行這樣的宣告。這點我在自己的工作中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歐盟提供了所謂公共版本與資訊可以使用,但在亞洲國家,這樣的網站使用宣告幾乎是放在網站上某個不起眼的角落,也不會主動提醒瀏覽者。
因為網路的自由、使用族群的多樣性,透過實名制又或是強迫每個人都要放自己的大頭照,對於某些人來說,這可能侵犯了他們的隱私。而因為實名制的關係,在某些國家可能會讓他們的人身安全陷入危機。
網路色情、犯罪、暴力(極端)言語的預防
論壇中聽到許多不可思議的事,有許多就是先前所提到的,因為宗教與文化的關係導致對人權的傷害,但當事人未必知道。例如:
在某些國家,如果你的姓名曝光了,可能會導致你的所屬身份階層曝光,這可能會危及你的人身安全。
有些進行變性手術的人在網路公開了自己的性別後遭到殺害。
有參與者透過推特轉發了一個故事:某位母親在一覺醒來突然必須擔心自己五歲的女兒,需要遠離網路或是現實生活裡戀童癖、色情狂、暴力的威脅。這位母親為此感到十分恐慌與崩潰。
在台灣,有些父母會在社群網站與大家分享自己子女的照片、成長歷程,卻忘記孩子的個人資訊可能有在網路上曝光的危險。
網路色情、犯罪、暴力(極端)言語是一個很重要的議題。現場參與的大型網路公司,不論Facebook、Google或是LINE都有自己的作法,也透過服務使用政策來約束服務使用者的行為。但很不幸的,這些服務使用政策,大多是在保護服務提供者,表示他們善盡了約束或保護使用者的責任;而在實際行為上,他們只能盡可能在不侵犯服務使用者的隱私前提下,透過各種方式來避免這樣的內容出現在使用者的時間軸上。
現實的情況是:「網路是人類社會與行為的延伸,在人類社會有的東西,網路世界也一定會有,甚至因為網路的匿名性、便利性,不論正面或是負面的訊息都會被放大、快速的傳遞。」
有次有位長輩問我可否協助他,讓那些暴力、色情的新聞都無法轉貼或是播送?我無奈的搖頭。的確,那些都不是好的內容,可能加深族群之間的仇恨。但人性是很微妙的,你愈禁止他,他愈是要看,還會透過各種方式取得這些被禁止的資訊。
尤其是小朋友,當父母與師長禁止他們去查閱這些訊息時,還不如告訴他們:這樣的訊息對他們的影響是什麼、為什麼不希望小朋友們去接觸這樣的訊息。
就如同中國建造了防火牆,禁止國內的民眾閱覽或使用其他國家的網路服務;但總是有人有辦法翻牆,這樣禁止的意義何在?
誰擁有你的資料?
這是我感觸最深的議題。
自我得到的資訊裡,有46%以上的人向Google反應,希望Google不要保存他的個人資料,或讓任何人透過網路搜尋其個人資訊。因為這也涉及了這場論壇中不斷被提及的,人都有被遺忘的權利(Right To Be Forgotten;簡稱RTBF)。對於史學家或是傳遞知識的人而言,正確清楚的資訊能讓歷史正確無誤的流傳下去,但如果主張了RTBF,要如何正確的把知識傳遞下去?同時,這樣的資訊斷層要如何彌補?當我們主張個人資訊保留權利時,是否也影響了知識傳遞的權利?
別以為這個議題大到令人無法想像。從最近身的案例來看,一間公司裡是否每個人都能看到任何主管或是員工的個人資訊,或透過人事資料系統查詢其他同事的資料、查詢他人的履歷?
誰擁有你的資料?誰能把這些資料透露給其他人看?誰能取得這些資訊?小自個人的網路使用行為、服務公司的資安與個資政策,大到這些網路服務公司所收集的資訊,我們應該有權主張人都有被遺忘的權利;但是,該用什麼樣的角度?資料的擁有者是誰?服務的提供者還是服務的使終端使用者?
有人提醒,在討論這些議題前,要先確認隱私的範圍,因為這可能也涉及了未來資訊科技的發展,IoT社會即將到來,無所不在的感應器,不分晝夜收集所有的資訊,透過網路傳輸、程式分析,儘管目的是建構智慧城市,讓人與城市的緊密度更高,降低人與人之間的隔閡,但若沒有明確的資安和個資保護政策、隱私保護與措施,就無法進一步討論這些與未來數位經濟發展相關的基礎建設,更遑論要讓人能互相信任。
網路政策如何落實:多方關係人的討論
大家也討論了各國在網路政策要如何落實。畢竟多數人都注意到,各國的政府並不是高度關注這樣的議題,若是涉及到建設、政策,往往會談到「Multi-stakeholder」的參與;但所謂的Multi-stakeholder到底是哪些人?
在中文我們可以說多方利益(利害)關係人,我個人是傾向使用多方利害關係人這樣的字詞。畢竟在政策推廣與實施時,會有得到利益的人,但也會有受到損傷的人。
在APEC的論壇裡,泰國在發展智慧觀光、智慧農業時,就會與旅館業者、當地居民一同討要如何共同合作,如何減少損失,而利益又如何與居民共享。這些都是由下而上的討論,並不是只有既得利益者的討論。
網路政策在台灣是較為薄弱的一部份,也許是時間不足,也許是因為政府急著端出所謂的政策牛肉和政績,手段往往較為粗糙,忽略了受到損害的人的權利。而真正的利害關係人若無法參與的話,政策要如何落實呢?
另外舉個例子:台灣推廣Open Government Data的做法,就是把長官集中在一起上課,讓長官了解了開放政府資料的好處後,開始參考國外的政策與評估標準去實行;但真正接觸資料的第一線人員卻得面臨著各種實作上的困難,導致政策無法確實實行。這就是由上而下的弊病之一。
也許應該反過來,先與資料處理的第一線人員進行溝通,了解他們在現場的各種限制與可能性,由此出發調整資料作業的處理程序,從中間的環節一層一層由下往上、由上往下的同步調整,這樣的開放政府資料才是真正的讓全民參與,而非只有民間倡議人士、長官來討論,最後只會流向形式化,也就無法落實。
教育的重要性
NII的吳國維執行長提到了關於教育的重要性。他提到了有些程式會開放許多不該開放的連接埠,讓使用者的資料在網路上裸奔著。所以應該教育工程師們在設計軟硬體程式時就要有保護使用者的觀念,當使用者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時,程式設計人員在進行軟硬體開發時就要注意到這點,保護你的終端使用者。
而我認為,資訊安全的教育是全民性的,由其是在我們愈來愈依賴手持行動裝置(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在進行網路活動,每個人的裝置中也有包括通訊錄等大量敏感個資。然而許多人對自己資料的安全性並沒有什麼概念。我常建議周遭的朋友們,儘量避免使用中國製的手機或APP,以免個資流出時,他們都會回我:反正我個人的資訊沒有什麼好隱藏的。
除了個人的資訊外,其實你的手機裡還有其他家人、朋友們的資訊,在你安裝APP、玩網路心理測驗時,會因此流出的通常不是只有你的資訊,可能還包括了你手機中的連絡人清單、Facebook連絡人的清單,甚至是你的時間軸上的資訊。
所以這裡談的資安教育,不只是個人的資訊保全教育,而是每個人都有保護你子女親朋好友們資訊的義務。
另外,就是對於各種議題包容性、對於人權尊重的教育,由於匿名性與自由,所以大家更要懂得珍惜這些自由。尊重每一種生命、性別、膚色、種族、宗教信仰、體型,當有意見相左的人出現時,不是一味的反抗、抵制甚至是阻擋,而是了解其背後的動機,能否包容其因為社會環境、宗教、教育所給予的根深柢固的觀念,以及可以有不同的對待方式。
心得與插曲
三天的論壇裡,每個遠道而來的參與者對於各種議題都提供了相當高濃度的資訊,一不留神就會錯過後續的討論。例如:Manila Principles的討論、Stand up for Digital Rights網站中所探討的主題等等,每一個當下都受到非常多的啟發。
在寫這篇心得的過程裡,筆者也不斷回想,有沒有遺漏什麼資訊。經常是寫到後段才想到還有東西沒有寫到。
在第一天開場時Google提到了關於Digital Green這個計畫。由於先前工作的緣故,聽到Digital Green感到十分的熟悉。不過當我在twitter發了相關的訊息後,有人問我要如何讓更多人知道這個計畫,讓他們取得更多的資助?這個問題我到現在還沒有解答,畢竟Digital Green在我所接觸到的個案裡已經算是資源相對充裕的計畫了。在參與這樣的會議時,除了現場的會議訊息外,其實twitter上的訊息也是時時都要去注意的,因為其他的使用者可能會以不同的角度來看台上講者的發言並在這樣的平台上即時分享,透過網路,我們還可以彼此對話。
另外,在這次的會議中也看到了許多青年族群的參與,大會規劃了yIGF,有來自泰國、印尼還有台灣的大學生們除了參與大會規劃的行程外,也讓他們參與既定的IGF議程,他們也可以自由的表達自己的意見。他們所表現出來的氣勢、理性有條理的敘述,他們很清楚的了解這些議程都是與他們有關,其中有一位台灣人類學系的學生,她有條理的敘述在隱私權的議題上與政府的資料收集、資料開放政策的衝突以及希望可以在這些衝突之中取得平衡點,有助於政策及相關科技的發展,她的口條與表現真的令人驚豔。
在文章結束時,我終於有時間翻閱了台權會在會場所提供的「2012至2014年台灣網路透明報告」,原來這是一本英文的報告,內容看起來還蠻豐富的。27日下午,有位外籍參與者想要拿一本這個報告,卻被另一位參與者提醒這本是中文報告,結果裡面是英文的,因為封面的文字引導讓人以為這是一本中文報告,而沒有把訊息傳遞出去,也是蠻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