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設立資訊長的戰略思考:附資訊長三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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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技術的發展,已經徹底改變了世界的樣貌;各國為了因應數位時代的發展需求,紛紛採取了不同的策略。新加坡有「通訊與資訊部」,韓國是「科技、資訊與未來部」,美國總統更延攬 Google 副總裁 Megan Smith 擔任白宮資訊長;而英、日、澳與芬蘭等國,均已設置國家級或部會級資訊長,協助產業整合與扶持。
為促進資訊通信及相關產業升級,提高政府效能與公民參與、開放政府及雲端資料應用、防止駭客攻擊,提升國家整體之國際競爭力、策訂及推動數位匯流、電子化政府、智慧城市、智慧生活及網路建設等國家資訊通信發展,包括政策的研究、規劃與跨部會協調並提出國家前瞻戰略,筆者認為政府應設立「資訊長」與統責機構,因此筆者在立法院提出修改政府組織法,在行政院下設立資訊長。
這個法案目前已經一讀通過,即將交付委員會審查;各位讀者可以參閱文末附件的三法修正草案內容。
台灣政府資訊長,所為何事?
資訊長的工作職掌,就是協助解決政府資訊部門整合協調的問題,並率領政府各級資訊團隊,提出前瞻政策,打造數位政府,以因應資訊化時代的來臨。因此,資訊部門應該要在更高層次組織架構下,肩負起政府資訊長的責任。
為了準備這次的法案,筆者特別拜訪了長期關注科技、資訊、數位化政府的前行政院長張善政先生。以下是我與張前院長對話時討論到的議題。
資訊長的背景
資訊長是否如人事長、主計長一樣,以一條鞭模式領導?各機關單位的資訊長,是由該機關首長任命?還是由行政院資訊長任命?各單位資訊長職位,是否只限定資訊科技出身?交通部資訊長是要學資訊的,還是由交通管理專業者出任?不同的人選,將會突顯不同的政策發展面向。
資訊長的角色,應該放在國家制高點的位階來思考。
舉例來說,如果想要充分發揮ETC的潛能,是否可將ETC運用在國道通行費收費以外的場合?這問題顯然超越交通部資訊長的層次,而是國家級的議題,對交通專業背景的要求,可能會比對資訊科技背景的要求更重;如果從這個角度思考,張前院長認為由資訊背景出任交通部資訊長,或許不是最合適的選擇,需要更周全的思考。
張善政前院長認為,資訊是應用的科學,這樣可以把資訊長發揮到新的高度;像農業物聯網的運用,展現的大數據意義,不是單純資訊出身的人能夠判讀的。
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較能協調各部會
資訊長的角色,應該是協助各部會業務的推動,這就涉及了定位問題:資訊長是與部會首長平行的專職部長?還是在其他部會首長之上?如果在部會首長之上,就是由副院長來兼任;資訊長,而資訊總處就是副院長的幕僚單位,由副院長出面協調各部會。
資訊長的角色,應該放在國家制高點的位階來思考。雖然行政院政務委員也有協調各部會的職能,但是出於對政府運作現況的了解,在現有的體制下,張前院長認為資訊長的級別由副院長兼任會是比較理想的安排。因為,以副院長的高度,上承院長,能夠起承轉合,下對各部會協調,更能夠快速地作出跨部會的政策安排。
資安拉高至國家層級、重視大數據應用
台灣如果要迎頭趕上國際發展趨勢,還有一個重點,就是資訊安全 (cyber security)。每年台灣各級政府部門被駭高達一千次以上,大部份可以即時防衛, 但是許多重要資料都暴露在外,在行政院層級設置資訊長來統管資安問題,並且把資安拉高到國安戰略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還有兩個CDO的角色:Chief Digital Officer(數位長)和 Chief Data Officer(資料長)也很重要。雖然目前唐鳳擔任數位政委,但是她的工作還是以協調為主,沒有實權,也無行政資源。真要落實資訊長的功能,應該要賦予實權,才能指揮部會配合施政。
我認為新設的資訊長,應該同時兼顧數位時代的發展與因應,並加速整合政府與民間的大數據應用分析,以協助政府對政策的分析與擬定。
資訊技術發展帶動數位環境的革命增長,台灣資通訊產業在硬體製造上有非常不錯的表現,但是對於數位環境一日數變的陌生疆場,我認為台灣政府的表現似乎與時代脫節。資訊化、數位化,大數據的取得與應用,改變了企業與政府的決策模式;台灣的資訊長,應該全面思考經由資訊、數位、數據三位一體的結合,才能策動台灣在數位時代的海洋持續揚帆前進。
附件是由筆者提出的資訊長三法草案,也請各位先進參考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