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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扼殺了創新創作?/程天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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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扼殺了創新創作?/程天縱

程天縱
Nov 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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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扼殺了創新創作?/程天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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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鍾潭在五兄弟排行老三,好朋友都直呼「三毛」,是我的大學同班同學、同寢室室友。他和他哥哥二毛段鍾沂,1976年創立「滾石雜誌」,1980年創立「滾石唱片」;最盛時期有1200多員工,簽下200多位歌手。

滾石唱片的三毛

他自己說,2002年時由於太過自信、有理想沒技術,再加上金融風暴和網路泡沫化,負債16億台幣;當時的銀行都勸他宣告破產,清理債務,但是他沒有同意。

三毛還是堅持理想,維持「滾石」的品牌,縮小規模、腳踏實地、力求生存;直到2009年的「縱貫線」和2010年的「滾石30」系列演唱會,終於還清債務,滾石東山再起。

兩年前,我去拜訪他在廣州的現場展演空間「滾石中央車站」小酌聊天時,提起了全中國大陸的卡拉OK都使用滾石的歌曲,卻都收不到錢。現在情況是否改善了?

他說,卡拉OK還是收不到錢,但是大陸互聯網公司旗下的網路音樂電台,提供網友免費收聽的滾石歌曲,倒是都有付權利金。

他進一步解釋說,雖然收到了錢,但是這種互聯網「羊毛出在豬身上,狗埋單」的生意模式,長遠來講對音樂創作的發展,卻是有害的。

「羊毛出在豬身上,狗埋單」對創作是有害的。

創新創作的動力來源

錢對於音樂創作者和歌手來說,當然是很重要的;但創作者的動力,主要是來自於音樂愛好者對作品的鼓勵與支持。

在1980和90年代,這種創作動力來自於消費者花錢購買黑膠唱片和後來的CD。那個時代,經常可以聽到某某歌曲的唱片賣了百萬張,這是對音樂創作者最好的鼓勵。

在互聯網時代的今天,用戶隨時可以在網路上免費下載、免費收聽創作的歌曲;雖然創作者從互聯網公司得到了版權報酬,但是卻失去了由用戶直接來的掌聲。

消費者的心態就是這麼現實,免費的就是沒有價值的、就是不值得珍惜的,因為隨手可得;這是現今大部分音樂創作者感受到的最大挫折,也是令他們失去創作動力的最大原因。

今天的音樂創作者和歌手紛紛舉辦大型演唱會,透過歌迷和粉絲們購買價格不菲的門票和在現場的掌聲、互動,得到持續創新、創作的動力。

交大學長楊千教授

楊千是交大高我一屆的學長,目前還在交大管理學院授課;在學校時,我們就一起參與過校刊的編輯。

楊千曾經跟我說過,消費者付錢購買你的產品,其實他們付出的不僅僅是「錢」,更多的成分是一封「感謝函」(Thank-you Note);因為你的產品為消費者創造了「價值」,所以他們感謝你。

失敗的公司沒有為他們的目標客戶創造價值,所以得不到客戶們的「感謝函」,因此衰退或失敗。

我在Facebook上的創作文章

我從2015年12月開始在臉書上發表我的原創文章,主要目的是希望能夠把我過去40年的專業經理人經歷、以及退休後輔導創業團隊的經驗,加以總結、分享,再傳承給年輕的下一代。

承蒙城邦集團董事長何飛鵬看重,集結了我在2016年的32篇文章,於2017年二月出版了我的第一本書;2017年至今,我維持每周一篇的頻率,在Facebook上繼續發表文章。

順利的話,我的第二本書可望在明年初出版。

尋找目標用戶

最近我在Facebook上發表了兩篇〈我的Facebook社群研究〉文章,得到了許多朋友的按讚、留言、以及分享:

https://tuna.press/?p=253

https://tuna.press/?p=239

我這兩篇文章,主要是總結過去一個多月之中,我對於兩個Facebook帳號朋友的結構做了分析、然後採取行動刪除了非目標用戶,找到新的目標用戶來取代的一連串行動,以及最後得到的結論。

我的Facebook文章就是我的產品,而我的Facebook朋友就是我的目標用戶;我希望我的產品能夠為我的用戶創造價值。

首先,我必須確認我的Facebook朋友就是目標用戶,經過分析得到目標用戶的使用行為與圖像,所以我開始刪除非目標用戶;但是要找到目標用戶來取代之,確實有困難。

我試過Facebook廣告,並沒有明顯的效果;最好的方法還是透過「分享」功能,才能有更好的傳播效果;但是對於新增的朋友邀請,如何以最短的時間判斷「是否目標用戶」,則變成了我的大難題。

這就是為什麼我要求新加入的朋友,要先轉貼我的臉書文章,分享給他們的朋友們,然後我才接受。

這個做法雖說有點不太禮貌,但是可以同時達到「確認目標用戶」和「增加分享傳播」的兩個目的,所以我還是這樣執行了。我發現,真正的目標用戶並不介意這樣的要求,所以短短兩週內增加了五百多個朋友。

讀者沒有點讚或留言雖然可以接受,可是就失去了互動的機會。

我的Thank-you Note:按讚留言與分享

在這個過程當中,我也接到了許多朋友的留言,他們表示是我的忠實粉絲,我的文章他們都有閱讀,但是他們並沒有點讚、留言、分享的習慣。

讀者對於我的文章沒有點讚或留言的習慣,我還可以接受這種說法,可是我們之間就失去了「互動」的機會;對於一個創作者來說,這就是「收不到Thank-you Note」。

將文章分享給Facebook朋友,對我來講是最大的Thank-you Note;這代表著我的產品不僅僅對用戶有價值,而且推薦給朋友們,讓我的產品也可以為他們的朋友們創造價值。對我來說,這是最大的鼓勵、以及繼續創作的動力。

尤其當我看到目標用戶在他們的版面上分享了許多美食、旅遊、影片等內容,但沒有分享我的原創文章,會令身為一個創作者的我有更大的挫折感。

三毛和楊千說的都對。如果我們希望持續得到對我們有價值的事物,即使是免費的,我們也應當不吝給予其他形式的Thank-you Note,為這些創造價值的創作者添柴加火,增加一些持續創作下去的動力。

伸手即來、理所當然的「Take it for granted」心態,正是扼殺創新創作最主要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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