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一毛都沒編,如何發展台灣FinTech?
編按:Rocket Café歡迎各政黨立委或相關官員投稿;只要與科技政策和產業相關、並且言之有物,我們不問立場,都願意為您整理刊登,以利於公眾瞭解討論。除文字之外,亦歡迎提供照片、圖表、簡報檔等輔助資料。來稿或洽詢請聯繫 editor@rocket.cafe。
行政院在106年度施政方針中,明列「推動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這一個工作項目,除十項金融科技發展推動計畫之研擬,另有二項入列之工作項目,包括協助本國金融從業人員轉型,以及逐步調整金融檢查關注重點,以督促業者在創新發展之同時兼顧風險控管。
從這些工作項目的內容可以看出,目前行政院仍將FinTech視為「金融業務項目之一」,而不是「國家重要戰略之一」;發展FinTech的預算竟然是零元。對此筆者深感憂心,因此於本次會期總質詢中就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為什麼FinTech必須是國家重要戰略?
筆者認為FinTech不再只是傳統金融的數位化,而是全然的替代,全新的經營理念、服務型態,和產業秩序;其發展更與我國IT產業轉化成為下一波產業動能有關。其所關切到的絕對不僅只是某些業務項目,或是某些業種人員的職業轉型而已,而是台灣未來的出路問題,所以絕對應是國家重要戰略;發展FinTech更是台灣利用科技優勢,翻轉實體金融時代無法與其他亞太金融中心(如新加坡、香港、東京等)競爭之局的唯一依託。
但是當我們看到我國主要競爭對手國的FinTech發展策略有完整的配套,而且範圍遠超出傳統金融領域,而行政院還毫無意識自身處境之危險時,真的萬分焦慮。
全球各國力爭上游,我們還在打瞌睡
台灣正面臨一場赤裸裸的國際金融市場陣地戰,再不強化發展自己的FinTech,人才必將流失,淪為列強金融殖民地。
彭博社於近日報導,根據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lobal Financial Centers Index)的調查,在未來幾年有望成為全球重要金融中心的城市中,上海位列首位;其他有望發展成為金融中心的中國大陸城市,包括青島、深圳、大連和北京。在重要性預計會有所提升的前15座城市中,有8座來自亞太地區。新加坡位列第三,香港位列第四,東京排名第五,澳大利亞金融樞紐雪梨和墨爾本的排名躍升,分列全球排名第11位及第24位。台灣正面臨一場赤裸裸的國際金融市場陣地戰,在這場戰爭中,如果沒有找到生存方法,將無法避免成為列強的金融殖民地。
其實台灣的IT能力向為國際垂涎。今年八月,新加坡創業加速器中心看上台灣新創團隊,力邀到新加坡建立「新南向」灘頭堡,尤其是ICT、FinTech兩大領域,新加坡資訊通訊發展管理局(Infocomm Development Authority, IDA)成立的全額投資子公司「新加坡政府創投IIPL」(Infocomm Investments Private Limited,旗下管理資金達2億美元)主管梁恩存建議在台、星各設共同創立人(CO-founder),可以多方面進行市場及商業模式的拓展。此舉便是典型的利用台灣的技術和人才,以滿足新加坡的發展。
為什麼新加坡能夠吸引台灣廠商跨海合作,為其附庸,台灣人卻不能夠自己發展自己的FinTech呢?
為什麼新加坡可以,我們不行?
從2016年新加坡政府預算的配置,與我國政府的配置及思維加以比較,便足以瞭解何以新加坡可以,我們不行。
新加坡2016年的政府預算,反應出新加坡政府意圖平衡社會及產業需求;此預算聚焦於科技運用以及新創中小企業,特別是新創企業及開發海外市場的中小企業,政府協助其更容易獲得官方特許及支持;大型跨國企業則不在關注之列。本年度的預算配置採「業種取向」,特別針對金融科技、物聯網、數位醫療與智慧能源等,政府的預算精準因應中小企業所面臨之特殊需求及挑戰。預算總金額為45億新幣(約新台幣1000億),集中在科技及新創,並協助科技業者深化技術能力及國際化能力。
為此,新加坡計畫於今年第四季成立一個跨部會的整合平台,專職於提升企業能力、教育訓練以及開發海外市場。此外同時也建立次世代國家商業平台(National Trade Platform),特別重視運籌(logistics)及商業金融(trade finance)部門,這個平台可以強化企業、消費者與政府共享商業情資,大幅減少中小企業取得商業情資的成本,也可藉由此平台提高企業知名度及籌資能力。此部分預算規模約為23億台幣(7300萬美金)。未來三年在自動化方面的投資則約新台幣137億。
新加坡在法制與預算面力挺FinTech新進業者,我國還在保護傳統金融機構。
稅制方面,則擴大對於營運獲利的新創中小企業減稅的政策。此外,為擴大證所稅免稅範圍,以及延長無形資產取得成本認列營運成本的年限,將公司為取得知識資產(intellectual property)因而增加營運成本,得減列公司資產價值的法定容許年限延長為10到15年;此自由化措施會增加新加坡對企業的吸引力,使得新加坡成為企業取得或是發展知識資產的優先考慮選址,也使其他新加坡公司因而受惠。
而我國呢?經辦公室同仁詢問金管會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有關FinTech相關預算之編列情形,得到回覆如下:「本會金融科技發展推動計畫多委由相關金融周邊機構協助推動,本會並未編列與金融科技相關之預算」;其中「相關金融周邊機構」指的是銀行、保險公司等等大型金融機構,不包括FInTech業者。金管會只在配合行政院「加速政府資安防護建設計畫」項下編列二千萬元,作為建置「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F-ISAC)」之用,這與我國周邊金融先進國之作法,多麼不同!
金管會根本在扼殺FinTech
首先,出資者既然是銀行、保險公司等等大型金融機構,其委託辦理事項,自然是以強化其自身競爭力,消滅市場潛在競爭者為主,這不但不是推動FinTech,根本是在扼殺FinTech,因為FinTech產業原本就是從挑戰傳統金融業者出發的。在這樣的發展邏輯之下,IT業者完全沒有發揮金融業外思維及業外專業的空間,台灣原本就居亞太弱勢的金融產業,更是失去翻盤的黃金機會。
其次,既有大型金融機構受到現行法規規範,我國又尚未建立「監理沙盒」機制,法規修正的實驗機會因此又被擱置。有志於發展FinTech的科技人才,只能受限於大型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方案,依然做廉價代工工作;在國內找不到出路的情況下,自然會選擇與新加坡等國家合作,白白將競爭力奉送給競爭對手。
以我國金融產業之規模,在發展FinTech上的投資絕對不可能高於國際投資客;在政府半缺席,連一毛錢都不肯出的情況下,國際投資客投資台灣風險極高,回收太少,怎麼可能將台灣視為投資標的,除非新創業者將公司設籍國外。而台灣的大型金融機構,又有何能耐帶領台灣新創業者走入國際?
政府所編列的二千萬預算,作為發展「金融資安資訊分享與分析中心」之用,在前面的政策邏輯完全扭曲FinTech發展,造成新創業者被消滅或是選擇出走之後,相關資料依然由大型金融機構利用,等於是把政府資源投入即將被全球數位經濟浪潮淹沒的傳統金融產業,而不是用在有機會一搏的新創業者之上。對照新加坡政府明示資源配置予中小新創、推動監理沙盒、扶持新創業者走向國際、稅賦優惠等等措施,我國政府推動FinTech的措施令人失望。
不敢放手一搏,就只能等死
以色列台拉維夫證交所(TASE,The Tel Aviv Stock Exchange)與Nasdaq結為策略聯盟,除共組私募基金,挖掘並協助以色列優質新創公司至美國Nasdaq登版外,並引入Nasdaq之證券市場經營及管理技術(包含Genium INET Technology等科技[footnote]Genium INET是由Nasdaq發展的交易平台技術,支援各種金融商品多市場即時交易。[/footnote]),而且其開放幅度廣達以色列的股市、衍生性產品市場、債券市場、固定收益市場及期貨市場。類似的情形也發生在北歐環波羅地海國家、新加坡,以及深圳、上海、東京所建立的第二證券交易市場。
為了維持舊秩序,繼續維持過去的管制手法,因此窒息了產業的新發展契機,反而得不償失。
以色列政府為何如此勇於釋出部分金融主權,勇於開放台拉維夫證交所與國際證交所接軌,甚至排除以色列銀行對於證交所的掌控?原因無他,為求先一步佔領數位金融戰場的橋頭堡,以免喪失生存機會。台拉維夫證交所面臨交易量萎縮(自2010年日均成交量20億錫克爾降至2016年的12.5億錫克爾)、上市公司數目減少(自2006年654家降至2016年454家)、高科技公司售予外國公司,以致以色列喪失大量知識產權等困境;如果不立即採取非常手段,「其證券交易市場或將不存」。其他國家證券交易所採用Genium INET平台,也多是基於相同的目的。
以色列政府難道不知道自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奠基於巴賽爾第三公約的金融管制對於防範系統性風險的重要?當然不是,但是迫於數位金融發展之日新月異,傳統管制陷入兩難:為了維持舊秩序,繼續維持過去的管制手法,會不會因此窒息了產業的新發展契機,反而得不償失?連以色列的證券監管機關首長Shmuel Hauser都承認「這是一場to be or not to be的戰爭」,而其最後著眼之處是「不這麼做的話,情況會更惡化」。
因此我不禁要問,行政院是否也是基於同樣的危機感來推動FinTech?是否下足了決心,要為台灣的下一步生存,做出一個「to be or not to be」的決策?還是要繼續維護既得利益階層的壟斷性利益?從目前的政策安排看來,完全看不出任何破釜沈舟的決心,台灣的FinTech發展乃至於整體國家戰略,著實讓人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