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與創新:找對方向的三個原則/程天縱
以最基本的觀念來說,「發明」就是第一次創造某個產品、或是公開某個程序;而「創新」就是對於現有的產品、程序、或是服務加以改進,或是做出顯著的貢獻。
有朋友問過我,「發明與創新的區別是什麼」,關於這一點,網上有許多的討論,大多數人應該可以同意的看法如下:
Invention vs. Innovation: The Difference
In its purest sense, “invention“ can be defined as the creation of a product or introduction of a process for the first time. “Innovation,” on the other hand, occurs if someone improves on or makes a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 to an existing product, process or service.
發明與創新的差異
以最基本的觀念來說,「發明」就是第一次創造某個產品、或是公開某個程序;而「創新」就是對於現有的產品、程序、或是服務加以改進,或是做出顯著的貢獻。
所以,我回答他,發明是第一次創造一種新的產品、技術或工藝。創新則是把發明形成一個新的產業。這是我個人的見解,沒有對錯的問題;重點在於越是成功的「創新」,越能形成一種新的產業和產業鏈。
愛迪生發明了燈泡,但飛利浦和奇異創造了照明產業
1999年,美國高科技產品行銷策略專家 Geoffrey Moore 將他在1991年出版的書改版更新,推出了《跨越鴻溝》(Crossing the Chasm)這本書;內容主要是探討高科技產品在生命週期早期階段的行銷策略。他強調:
只有跨越了鴻溝階段,一個新技術或新產品才能繼續往成熟期的主流市場邁進,甚至進入「龍捲風暴」階段,形成一個新的產業。
那麼,要形成一個新的產業,是否一定要靠新技術或是新產品呢?在《跨越鴻溝》這本書裡面並沒有提到,如何將一個已經在成熟期、甚至衰退期的主流產品加以改變或改造、賦予新生命,讓它得以重回產品生命週期的誕生期、而且形成一個全新的產業。
從技術角度出發的創新,往往不知不覺間變成閉門造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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