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電動二輪車廠商Gogoro日前以大動作找出騎乘該公司產品作為快遞、外送等「商業用途」的車主,予以轉為商用方案、並要求違約金。或許這個作法符合簡單的「使用者付費」原則,但對於Gogoro真的有好處嗎?
要不是為了生活所需,應該沒有人為了「挑戰你的遊戲規則」每天風吹日曬騎幾十、上百公里的車;絕大多數人都是每天最多一二十公里的短程通勤。
寫得太好了,若不是環境所逼,那個人願意每天騎上百公里的機車?不會有人天天都在環島,卻有人天天為了一家大小吃飯而騎不比環島里程少的機車
要不是為了生活所需,應該沒有人為了「挑戰你的遊戲規則」每天風吹日曬騎幾十、上百公里的車;絕大多數人都是每天最多一二十公里的短程通勤。
寫得太好了,若不是環境所逼,那個人願意每天騎上百公里的機車?不會有人天天都在環島,卻有人天天為了一家大小吃飯而騎不比環島里程少的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