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的數位音樂時代,實體唱片行該不該死?
現在有些人有種觀念像這樣:「聽數位音樂的樂迷,就不會聽實體唱片,而聽實體唱片的人,就不會聽數位串流」;但其實不然。你知道,我知道,獨眼龍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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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多數人都只聽數位音樂,那麼讓實體唱片行消失。就會對整個音樂產業有很大的助益嗎?我的看法並不盡然如此。
另外要聲明一點:本文的討論範圍,並非以台灣音樂製作市場為主要範例,所以接下來筆者要談論的論點,也不能套用在台灣本地的音樂製作上,望請各位讀者理解。
網路沒有做好音樂資料庫
對於數位時代的年輕人而言,他們第一個接觸的音樂媒體是什麼?
其實很多人的第一個音樂載體是YouTube,所以想當然耳,唱片對他們是個過時的產物。對現在這個世代而言,大家用什麼媒體聽不是重點,大家聽什麼才是重點。而朋友間聽音樂的獨特性正慢慢消失,因為網路把音樂資料庫做得亂七八糟。
比如說好了,David Sylvian與阪本龍一合作的《俘虜》電影主題曲(Forbidden Colours),其中David Sylvian主唱的版本,收錄在David 1987年的《Secrets Of The Beehive》這張專輯裡。
在日本版本以及某些專輯裡面,這首歌曲名稱叫做「Promise」(The Cult Of Eurydice);但只是歌名不同,曲子本身根本一模一樣。
好了,問題來了。只有買唱片的人知道這兩首歌曲是同一首,網路上和電腦卻是把它當作兩首歌,這就造成錯亂了!
在Apple Music和Spotify平台上面,秀出來的會只有一種《Secrets Of The Beehive》的專輯版本,最後一首歌的歌名可能叫做「Promise」,可能是某年的Remastered版本。只用這些平台的年輕人,就會認為《Secrets Of The Beehive》是2003年發行的專輯,殊不知它是在1987年首發,而最後一首歌的原名叫做「Forbidden Colours」。
網路音樂串流平台的資料庫,錯誤和缺漏非常多,對認真樂迷不是好事。
為什麼這首歌當初叫做Forbidden Colours呢?為什麼在別的版本中被改名了?像這類型的音樂資訊混淆不勝枚舉,你用網路查到淚光閃閃、頭暈目眩,但還是覺得莫名其妙。現在這個世代在乎嗎?或者說,只聽數位音樂的人,會知道這些來龍去脈嗎?
再舉一個例子。筆者很喜歡90年代的一位樂手Mark Ramos Nishita,也叫做Money Mark;他是「Beastie Boys」這個樂團的的第四位團員,也就是所謂的「隱藏角色」。在「Beastie Boys」專輯裡或現場演出的鍵盤或鋼琴,幾乎都是他演奏的。我收藏了他所有的專輯以及單曲,不管是CD或者黑膠;到了數位串流時代,我想要在Apple Music聽他的專輯,搜尋「Money Mark」,結果令人傻眼:
Apple Music找到的搜尋結果中,真正是Money Mark創作的專輯只有一張,而且還是2007年發行的;之前的沒有,之後的也沒有,其他的專輯更不知是什麼鬼。
聽到這些音樂時我嚇一大跳,以為Money Mark怎麼風格改變那麼大;結果改用Discogs(編按:一家專業的唱片發行歷史資料庫網站,可以查到相當精細的唱片發行與版本資訊,也可以導購一手或二手唱片)搜尋,上面根本沒有Apple Music出現的這些專輯。這是怎麼回事!
所以Apple Music雖然號稱人工推薦選樂,但資料庫亂七八糟,錯誤和缺漏不勝枚舉。這個問題有解嗎?
當然有,只要上Discogs查一查,或者問問朋友前輩樂迷,有交流就有收穫不是嗎?但如果不自己做點功課,光靠一些線上音樂平台,就只會得到錯誤百出的資訊。
用什麼媒體不是重點,用什麼播放才是重點
回頭來談一下CD。CD是所有實體唱片以及音樂載體最方便的折衷辦法,它不像黑膠那麼難以攜帶,難以保存,也不用準備唱盤、唱頭、唱針什麼的器材(作者註:這是台灣的情形;在日本,家家戶戶都有一台Technics SL1200,根本不用擔心沒辦法播放黑膠唱片);CD也不像卡帶會有磁條耗損的問題,只要保持清潔,就可以長期收藏,不易耗損。
CD包裝內可以放進一本頁數不算太少,設計能和專輯風格相互呼應的小冊子;而且用任何相容於CD格式的機器,都可以聽到不算太差的聲音。
有人嫌CD的取樣只有16位元,音質不夠細緻,因為更高解析度的數位檔案,取樣可以達到24位元,音質更勝CD;我要說的是,難道你用電腦喇叭聽得出16位元和24位元的音質差異?
你可以去問問現在的年輕世代,看看他們知不知道16位元和24位元的音質差別;這就跟你去問大多數買數位大砲單眼相機的人,問他們四千萬畫素和一千萬畫素的差別是什麼一樣:你聽到的答案,都是會讓你想要自殺的那種。
如果你接著問:「你知道什麼是取樣位元?」,得到的答案,八成就像你去問「那你知道什麼是Pixel?」一樣,昏倒是唯一的結果。
許多數位世代音樂愛好者,因為播放設備的限制,其實根本沒有聽過音樂真正的音質,也就因此不在乎音質,和音樂原本應有的樣貌。
許多人覺得CD或黑膠比MP3好聽的原因,不是因為檔案或者資料量的大小多寡,而是一個很直接的結果,也就是播放設備的好壞。
用電腦或者手機來聽音樂的人,他們的音響系統絕大多數是光華牌喇叭或超爛耳機;相對來說,用CD Player或者黑膠唱盤聽音樂的人,比較不太會用電腦喇叭這種等級的音響設備。
聽唱片或CD的人,多半比較在乎音質,會想聽到專輯真正想要呈現的聲音;但多數的數位世代並不在乎音質。為什麼不在乎?因為他們根本沒聽過真正應該要出現的聲音啊!
這些人不但沒有比較像樣的設備,可能也根本沒有近距離聽過原汁原味的現場音樂;就算他們放的是24位元無損音樂檔案好了,也有很多人是用假Beats耳機,用那種低音超肥,高頻超尖的不正確音質來聽各式各樣的音樂。如果是這樣,用哪種媒體哪裡有差?
所以問題就來了:原來聽什麼媒體的迷思,根本就是個玩笑;大家聽什麼不是重點,大家用什麼聽才是重點!
到底實體唱片行或CD該不該死?
當然,給消費者各種實體音樂形式,比如隨身碟或者其他載體,來維繫人與音樂的關係,個人是沒啥意見;甚至要用LD(編按:LaserDisc,一種過去的雷射影碟格式)聽音樂我也沒意見,我在乎的是內容。內容爛,用黃金去刻成黑膠唱片也一樣沒人要。
很多人說音樂是主觀的──任何音樂都有人會聽,我跟你說一句老實話,沒這回事。專輯做得爛就是做得爛,沒有那種一定有人會買的。
以我經營唱片行的經驗,不好的專輯就是不會有人買;相對的,只要專輯做得好,不管是完整性高、水準超越過去、音樂風格獨特,只要進來一張就賣一張。
問題又來了:好專輯和爛專輯怎麼客觀判定?我覺得是製作用不用心。有沒有用心做好一張專輯,一聽就知道了,和製作成本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的結論就是:與其爭論哪個載體才是王道,倒不如先把音樂做到用任何載體或各種播放媒介上聽都好聽,才是王道。
喔,對了。你在乎音樂嗎?這才是重點。
所以,我還是沒有說實體唱片行該不該死;這沒有結論,也不需要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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