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是因為「狹隘」才不登歷史照片嗎?/傅瑞德
前幾天本站上刊登了一篇由Frederic Filloux所撰寫,標題為〈Facebook狹隘企業文化帶來的問題〉的文章。這篇文章寫得很好,不過我在讀過兩次之後,發現了一個有趣的地方。
依照原作者的想法,「Facebook承載了大量各式各樣來源、形式、風格、主題的資訊,卻無法妥善處理,這是很危險的」(主要是針對越戰女童新聞照片被撤除所引發的討論),而問題在於:
Facebook根本不在乎新聞或內容產業……,我敢說Facebook絕對不可能投入資源,去建立起一流的編輯團隊。
以及:
Facebook之所以對新聞完全不屑一顧,原因是來自其狹隘的企業文化;而這樣的文化則來自於他們對演算法比人腦優越的盲目信任。
所以,Facebook可以選擇的方法之一,或許應該是建立有能力的編輯團隊,來因應這類的內容判讀需求。
大量「出版」的兩難
我在2012年寫過一篇題為《是神,但又不是神》的文章,講的是蘋果在審查開發者送上App Store線上商店的軟體或電子書時,所使用的審查程序、以及導致的結果。
當時我的思考是:
然而我預見的是這種審查機制未來可能的問題:截至今天為止,蘋果線上商店有號稱50萬個以上的app……雖然某些技術層面的問題可以用自動化系統來檢測,但語言、文化、畫面尺度、或是現在所談的內容版權疑義等問題,還是得靠活人來審查。
問題是:今天蘋果要請多少人來當評審委員?幾年之後如果有幾百萬app上架,蘋果要請多少專職人員每天看app?
就算蘋果將來有財力請幾萬個app審查員,這麼多人是否能維持一貫的審查標準?這些人的素質和訓練是否能對如此多樣的語言、文化、內容、版權問題做出一致而公正的判斷?如果有時候不能(人總會有閃失誤判,這很正常),對於開發者是否公平?
如果有一天,app商店成長到佔據人們大半閱讀、遊戲、工作、溝通的時間,蘋果的審查機制是否會越來越接近「神」的角色?
這樣的機制,什麼時候會因為超過實體和哲學上的負荷、或是無法再負擔這麼神聖的責任而崩解?
如果把上面這幾段話中的「蘋果」換成「Facebook」,恰好就是對《Facebook狹隘企業文化帶來的問題》論點的反思。
所以這一節的標題我寫的是「大量出版」,也就是Facebook和蘋果app/電子書的共通之處:為大量公開(或是半公開)的內容展示和機制把關。
確實,認為演算法比活人優越是一種「狹隘的企業文化」、甚至說是「科技人的傲慢」也無妨(但矛盾的是,「科技人」其實也是「活人」的一種)。
編輯論與演算法論
然而,持「編輯論」的一方,必須要思考幾件事情:
Facebook究竟是不是一般所謂的「媒體」?或者只是個平台?這一點沒有正確答案,只是觀點問題,而且這年頭「媒體」的定義本來就模糊(例如開放上傳、之後才審查的平台算不算媒體?);但無論如何,實際上最終還是老闆Zuckerburg說了算。
需要多少人、需要多少哪些特質的人、這些人需要負多大的責任,才能符合「製作出完美的個人化報紙」(Zuckerburg所言)的要求?
如果這些(相對於用戶群)只是少數的編輯,確實能做好把關的工作,透過排序、過濾、加權等方式,做出完美的個人報紙,那麼他們是不是在扮演「神」的角色,決定哪些可以被看到、哪些不行?
那麼,持「演算法論」的一方也可以想想,上述的這些事情如果讓演算法來做,是不是比較好?在相對於神般的權利之下,演算法能不能負人類編輯所需要負的責任?
神的決定、神的責任
以技術為基礎的平台,往往是在內容進入系統之後,才能決定是不是讓它發生作用;因此即使發生作用,也是事後才發生(例如這次越南女孩照片的事件)。
這次的案例是一張「確實有幼女裸露畫面的史料照片」,所以我們也許可以指摘編輯(或許以後是演算法)缺乏歷史知識、或是過度謹慎,但其實很難說他「不對」。
想像一下,即使他知道這是一張將「越戰帶向結束」的照片(我個人的意見是,其實越戰當時是否會結束,已經不是被它左右了),但在企業內部制訂的內容規範之下,他是否會冒著自己因為「放行不適當照片」被開除、甚至引起「刊登幼女裸照導致輿論譁然」的危險,把那張照片放上去?
我相信不會、能辨識裸照的演算法也不會;說實在話,就算是我可能也不會,我寧可被罵「缺乏歷史知識」,也不要被罵變態。
人類編輯如果不會放,是因為自保的人性;演算法不會放,是因為缺乏歷史知識。
(或許有一天,演算法會在刊登所有裸露照時先比對重大歷史照片的媒體資料庫,然後依照在歷史上的重要程度、以及透過大數據獲得的讀者平均接受度,來決定是不是要刊登。照講下面這張應該OK吧。XD)
哲學問題
所以,我在前面發問了:
這樣的機制,什麼時候會因為超過實體和哲學上的負荷、或是無法再負擔這麼神聖的責任而崩解?
簡單的答案是,盡可能幫自己縮小責任範圍,但是把責任範圍之內的事情做好。有些事情交給人來做、有些事情讓電腦幫忙、有些事情就交給一般大眾;而這其中的運作邏輯和比例,就看各個主體的保守(或開放)程度了。
舉個例子來說,像Facebook這麼大的網站,每天可能有上百萬張照片上傳;如果你是制訂內容規範的主事者,你會選擇以下的哪個政策?
每一張都先有活人看過,沒問題再放行;
都讓電腦看,電腦說不行的就不行,如果有問題再來改演算法;
先讓電腦篩選照片,裡面膚色太多的、或是線條像是裸露人體的,都先擋下來再說,然後啟動警鈴叫活人來看;
都先放行再說,有人檢舉再來處理。
這些作法以目前的科技來說,都無所謂對不對,只是個人選擇;但很顯然的,這幾種作法都有可能出錯,沒有絕對完美的答案。
所以Zuckerburg很聰明,他說:
我們是家科技公司,不是媒體。
因為「我們不是媒體」,所以不用負那麼大的神責任,只要盡到「善良管理者」的本分就好;再加上一份無數律師看過、基本上滴水不漏的用戶協議書,所以不僅「盡可能幫自己縮小責任範圍」,也幫大家「盡可能縮小了權益範圍」。
這也是一種作法,只是看你對它高不高興而已。
怪獸
我在前面的舊文結尾提到:
沒有人可以扮演神;而試圖扮演神的結果,則可能是有一天……養出自己都沒辦法駕馭的怪獸。
但Facebook原本就已經是怪獸。
身為一個編輯,我應該是要支持「編輯論」的;但我的憂心在於有沒有那麼多、那麼適格的人可以來駕馭這頭怪獸?
由社會、媒體、技術平台、以及內容所組成的這個生態系,正在面臨和從前完全不同的轉變。
而這些人會不會在馴服這頭怪獸之後,卻讓這個組織變成更巨大的怪獸?
在Facebook這件事情上,我並不認為單純的「建立編輯團隊」就是最好的藥方、甚至也不認為問題只在於「狹隘的企業文化」。
由社會、媒體、技術平台、以及內容所組成的這個生態系,正在面臨和從前完全不同的轉變;人、機器、資訊的互動方式,以及彼此間權利和責任的平衡,也不是從前的標準可以完全規範的。
唯一能夠真的規範它、或者說馴服它的,不是編輯,而是讀者。
題外話
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另外在想一件事:這件事情的兩造(Facebook和挪威作家Tom Egeland)為了這件事情吵得不可開交,也牽扯到了言論自由和企業文化的問題。
但照片裡的當事人還在世,而且還大不了我幾歲;作為真正的主角,她到底願不願意、在不在意你們把她帶著童年不愉快記憶的裸身照片,再放到聚光燈下讓大家又「檢視」一遍?
在這個小朋友上電視新聞都要把臉馬賽克掉的時代,再把這張照片(雖然大家其實都看過了)拿出來做文章,會不會「政治不正確」了點?
如果照現在的新聞標準來處理一下照片,會不會比較好?還是未免太偽善了點?
測試一下用「現在的標準」來處理一下這張有名的歷史照片。
為了釐清這一點,我上網去找了當事人潘氏金福的資料,看看她本人對於這一點有沒有什麼說法。
在Wikipedia中,倒是沒有關於她個人態度的記載;但在一篇2015年的CNN報導中,潘氏金福講的一句話,我想應該可以算是她本人對這張照片的註腳:
……對於被拍了這張照片,我心存感激,也願意透過這張照片來追求和平。 That’s why I’m really thankful that I had that picture taken and I can work with that picture for peace. The girl in the photo from Vietnam War
所以她沒有問題。能走過這段傷痛的歷史,在西方國家找到新的生活,也讓這段歷史成為通往和平的道路,十分令人敬佩。
但其他人呢?其他的照片呢?其他的歷史呢?誰能決定誰能看到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