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科技,還是創新應用?/ Reliis Design
這不是繞口令,但是絕對值得正在創新或是想要創新的夥伴們思考一下。
什麼是創新科技?淺而易懂的例子像是藍牙技術、WiFi技術、LED燈等等。這個領域的創新,比較常出現於專業領域的工程師之手;如果不是運氣特別好,通常透過是一群人不斷的累積知識與技術,再加上長時間的研究與開發所能得到的成果。
像是大企業或是學校中的實驗室努力的方向,多半會針對一個有貢獻跟價值的方向做研究,期望能發展出全新的科技,進而為人類發展所用。所以當瞭解了「創新科技」之後,會需要另外一群人來尋找發現可以運用這項新科技的範疇、或是對應產生的產品;這個可以廣義被定義為「創新應用」。
所以,「舉一反三」或許也可以用來形容創新應用的性質。
從事創新科技研發的人,可以大致歸類於「專才」;這群人有強大的專業領域知識、能夠在專業範疇中發展創造出新的科技。而從事創新應用的人,相對之下就比較像是「通才」;透過大量的資訊攝取,在各個領域中找出連結與需求。
這兩個部分都同樣重要、做的事情也都稱得上是發明。
創新科技
以最近火熱的VR/AR/MR(虛擬實境/增強實境/混合實境)來說吧,這三個類別都源自同一技術、也早在1960年代就開始發展,這三個科技也衍伸出各自不同的應用;許多人最近開始注意到、並且想要投入這個領域,但是當看到這個熱潮急著進場的大老闆們,是否已經想清楚自己在這股熱潮中的定位與方向?
還是在追逐小白球時,憑著一種輸不起、別人有我也要有的精神就決定投入了?
通常在莽撞的行為之後,就是草率的決定、以及認列虧損的開始。
無人機、機器人、虛擬實境這類原本只在科幻電影中出現的東西,如今一項一項被創造出來,而現今的科技也已經到達了可以實現夢想的階段;而實現這些夢想的人們,絕對不是在看到無人機在天上飛之後才開始打造,而是在數十年前就在專業領域中耕耘。
創新科技絕對不是在市場買個青菜蘿蔔這樣的輕鬆:找個現成的團隊、收割現有的成果、然後回到小白球的綠草原上說:「Me too!多麽令人驕傲的跟聰明的決定啊」。
真的是這樣嗎?
在現有的團隊上做投資跟架構,絕對是後進者的最佳選擇,但是決策者們準備好了嗎?準備好在現有的架構下,讓創新繼續研發產出,還是要讓你的非專業來摧毀這一切?
除此之外,還有讓人覺得更有趣的方式,就是成立一個小團隊、煞有其事的跟風做了一些東西出來,然後開始進行「銷售遊戲」;正所謂市場有需求就會有供給,這個供給卻是假創新的供給,拿著假創新、假議題,騙取投資人的希望,然後再一舉虧空。
這樣的「創新」,在世界上各個國家跟企業都不乏案例。
創新應用
有了如此難得的創新科技之後,則要靠創新應用來將創新技術運用得更加廣泛。
最近被泛濫使用的UX(使用者體驗),其實早在很久以前,就是人類科技歷程中已經存在的科學。過去它被稱為「user behavior」(使用行為)或是「usability」(適用性);目的大同小異,都是透過專業的方式與科學,來發現與界定需求與行為、找出對世界有幫助的方向,以避免或降低錯誤造成的危害。
透過觀察與知識的累積,來發現需求與科技之間的連結──這就是創新應用。
先跳開科技領域來舉個例子。生產眾所皆知的「威而鋼」藍色小藥丸的輝瑞藥廠有個小故事:19 世紀中,當時人們的生活條件十分落後,而且缺乏冷藏設備,大部分的食物中都有一定數量的腸道寄生蟲,而這些寄生蟲會造成消化道疾病。
當時人們普遍使用的藥物,是一種叫做「山道年」(Santonin)的專用腸道寄生蟲驅除藥。這藥最大的問題不是效果不好,而是味道太苦,因此有著化學經驗的輝瑞公司和瞭解糖果製造技術的厄哈特找到了一個機會點:兄弟二人將「山道年」和太妃糖香料混合、並製成糖果的形狀,製成了該公司劃時代的產品「山道年塔糖」。
這項突破,改變了過去這類產品有療效、但口感苦的缺點;這是一個透過不同領域知識與技術的結合運用,產生出新的產品跟新的價值的創新應用範例。
創新科技、還是創新應用?
衡量公司的定位與人力資源的組成,絕對會是做出正確決定的第一步。
大家應該聽過很多類似的故事:某某公司想發展新事業或是新技術,但決策者認為不用增加新技術領域的專業人員,只要透過組織調整,就會出現能做新技術的單位;這個東拼西湊的單位在硬著頭皮瞎做的狀況下,失敗的結果在一開始就註定了。
手上的牌究竟適合創新科技或是創新應用,就端看決策者與創業者能不能沈得住氣,會不會隨便跟著別人的腳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