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個角度:以用戶貢獻看網路服務價值/Bruce Chen
在行動網路當道的時代,所謂下載量或用戶數的數字意義需要再深思;因為要用戶下載的門檻很低,但要留住用戶、並從用戶產生營收的門檻卻很高。
我在矽谷的工程師朋友,利用空閑時間做個聊天app都可以有近千萬下載量,但每個月幾千美金的廣告收入,再扣掉伺服器開銷之後,大概也只能賺點零用錢而已。
反觀當Slack只有一萬個團隊使用時,估值就已經達到十億美元,平均每個團隊帶來十萬美元的估值;但如果要計算下載數量、或是用戶數量,恐怕還不及工程師朋友做的聊天app。
記得幾年前有次到Facebook去找前同事,當時臉書的牆面已經變成動態更新,不需要refresh刷新頁面;筆者問前同事:「這樣怎麼算page view(頁面瀏覽數)?」
她的回答是:「我們現在只看retention time(滯留時間),已經不看page view了。」
Web 1.0 剛開始時,價值指標是用點擊率(hit rate)來算。當時我們做的是第一個每天達到百萬hit rate的網站之一,但一個網頁假設裡面有兩個圖片,這樣被瀏覽一次其實就有三個hit(網頁+圖片)。
所以當我們第一次聽到楊致遠說,Yahoo現在不看hit rate, 只看page view時,我們驚呆的程度就跟十多年後聽到臉書只看retention time一樣。
但其實就算到現在,還是有很多網站是只看page view的。
由於網路服務的價值指標常常更新,所以投資界又生出一個叫LTV(Life Time Value,用戶終生價值)的指標。
例如有一個app擁有200萬DAU(Daily Active Users,每日活躍用戶)、另外一個app的DAU則只有2萬個;如果前者的LTV是$1,但後者卻是$500,那這個2萬用戶的服務價值,就是另一個有200萬用戶服務的5倍。
筆者創立的 Installments 目前用戶數不大,但每筆交易大概都在幾百至幾千美元之譜;如果LTV是1萬美元的話,當我們有1萬個用戶的時候,就會有一億美元的價值。
依照目前用戶數與交易數比例約十比一的數字看來,同時進行中的交易筆數達到一千筆時,用戶數大概就會落在一萬左右。
從這些指標來看,台灣團隊做出來的網路應用,價值一點都不會輸給美國目前當紅的Slack;但是我們還要努力成長個幾十倍,才能達到一千筆併發交易。
眼前要先能達到一百筆併發,而且我們的時間並不多;如果能飛,就不要用跑的。
大年初一,與大家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