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缺少的,不是美感/ Taylor Hu
我們常在各種地方看到「台灣人沒有美感」、「台灣美學教育失敗」的論點,而有這種看法的人以設計師居多(至少在我的同溫層內是這樣);其實關於台灣人美感如何、以及何謂美學美感,身為設計師,筆者一直以來都在思考,而本文是我從設計的角度出發的一些看法。
科學精神就是實事求是,先仔細觀察、再大膽假設,後小心求證。談設計,尤其是使用者介面和體驗,我通常十分有把握;但這篇文章和過去比較不同的是,我在這裡只進行到觀察和假設階段,至於我的看法是否絕對正確,現階段我無法證明,如果讀者有更多真知灼見歡迎提出討論。
不是欠缺美的事物,而是欠缺好產品
前面提到,很多人認為台灣人欠缺美學素養,並體現在許多面向上:從建築、設計,再到品味,好像都是如此;但我並不覺得這單是美學素養的問題。
這個現象其實可以說是市場上缺乏具有基本水準的產品;而東西美不美,只是衡量水準的一部分而已,當我們把這些事物都看成「產品」時(事實上它們就是),我們就有線索能夠理性地抽絲剝繭,而不會淪為主觀的美感討論。
推廣就是行銷,有行銷就有市場
想理解為何市場上缺少好產品,連帶造成這個社會美感匱乏?有個非常重要的觀念:用市場和行銷的角度,理解接下來的整件事情。
百靈前首席設計師迪特.拉姆斯(Dieter Rams)曾說過這樣的話:
大家經常誤以為我們設計者是那種不食人間煙火的藝術家。我們不是,而且我們必須與業務同仁一起工作。
(We designers, we don’t work in a vacuum. We need business people. We are not the fine artists we are often confused with.)
設計本身除了解決問題外,和量產行為以及市場行銷也有切不斷的關係;社會大眾不可能毫無理由地,就接受設計師們認為「好」的東西。如果一廂情願認為這是好東西,大家就理應要接受、買單,其實是很危險的想法,等於是錯以藝術的角度來理解設計。
到這裡我們知道了一些事情:
缺乏美感事實上是許多產品缺乏水準
好產品不見得沒人做,而是推不出去
和某些設計人不同,我一直相信台灣人的美學素養是沒有問題的,而且台灣也出現過不少享譽國際的設計師和創作者;不過,如果真有人做出許多高水準的產品,那為什麼可見度會這麼低?
因為消費者的抉擇,既單純又複雜。
不是東西美,就行銷得出去
在一般消費產品的領域裡,消費者是否接受一個產品,事實上除了理性考量外,還有一個決定性的因素:情感寄託。
如同圖面所述,很多時候,消費者想買的,其實不只是產品「本身」,而是產品帶來的「自我表達」。這個自我表達,包含了地位象徵、品味喜好、記憶喚起等等⋯⋯
舉例來說,今天有個打扮時尚的人走在繁華的街頭,你會覺得他手上的白色紙杯,八成有星巴克的logo在上面(請別以咖啡玩家的標準來檢驗這句話,我們在討論一般狀況),和我這種不管走到哪手上都拎著一瓶御茶園、打扮隨便的阿宅,就有差別。
買車會買1A2B的人,要買的通常也不只是車子本身而已,而是隨之而來的地位象徵。
當然,在藝術市場或炫耀性消費中,狀況就不太一樣了,但那不在本篇文章的討論範圍。
一旦開始試著理解消費者的決策過程,我們慢慢地就可以發現:一開始的美感缺乏,其實只是一系列結構性問題的表面化。我花了很長時間思考這個問題,整理成這張圖:
請注意,這張圖中的彩色色塊部分,是筆者觀察而來的現象歸納;外部的灰色字,則是我們常在各處讀到的負面言論,以及部分人常有的片面理解(教育失敗、文化沙漠等),並非我個人看法。
紅色的色塊(如果你辨色力異常,那就看顏色最深那塊)就是我們表面上看到的結果;但其實真正的「結果」,是這一系列的惡性循環本身。
而在這裡我想特別提出的,有兩個部分:
文化認同度
我一直認為台灣如果無法成為強勢的文化輸出國,那麼就會很難改善這一點,而這需要很多優秀的設計師共同替台灣找到有創意、有組織、有特色的自我表達,目前由於這方面的不足(我絕對不是試圖檢討別人),導致消費者產生了「外國設計、外國文化就是比較好」的偏差想法,搭配上創作觀念扭曲、市場惡性競爭,又笨拙地試圖討好消費者,造成的綜合性惡果就是廉價剽竊,像這種東西:
或是這個:
設計教育不夠紮實
前面圖上提到的價值觀偏差,也連帶對設計教育造成了影響,我舉 ASUS 與 Apple 來當例子:
ASUS部分產品有抄襲Apple之嫌,也不是新聞了,但我覺得奇特的是竟然會出現這類護航文章:〈怎地不能抄了?TechCrunch狂罵華碩美美ZenWatch「抄襲蘋果花惹發」〉。
裡面提到像這樣的話:
⋯⋯我倒很認同 AppWorks 創辦人林之晨今早講的 :
「別怕,Apple創辦人Steve Jobs有明訓: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臨摹是走向偉大必經的道路,華碩加油,先抄襲再超車,繼續堅持下去!」
如果林先生真的講過這種話(FB 貼文,已刪除),我真的會很訝異;一個在新創圈經驗豐富的人,竟然對設計有這種誤解。
首先:
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這句話是畢卡索說的,不是賈伯斯,而且這樣引用,只看到了字面,完全扭曲了畢卡索這句話的本意。
我認為要正確解讀,應該搭配現代主義建築大師Mies van der Rohe的這句:
It is better to be good than to be original.
而最佳的例子體現,仍然是Apple,Apple的設計向早期的Dieter Rams借鏡了不少,但我們可以很明顯感受到這不是抄,而是「偷」來用,並且在自己的領域讓設計更加精進:
像前述ASUS的例子,其實就會讓更多人有「設計師很好賺」、「這樣設計就能快速成功」的偏差觀念;加上設計科系如雨後春筍般浮現、學生一窩蜂選填,但教育品質未能配合業界所需與時俱進,造就出大量實力不足、眼高手低的職場新人;劣幣驅逐良幣之下,真正有才華的人也難以發揮。
不同面向的解決方案
不過值得慶幸的是,目前台灣也有許多企業和組織從各種面向在改善這個狀況,例如從產品與設計品質來看,Unipapa就藉由與廠商合作,推出新的設計,讓許多人理解到良好產品其實不需要有高調的外觀,而應該注重它的本質;在新類型教育與價值觀改善的方面,我們有台灣吧、圖文不符、以及教科書再造計劃等等⋯⋯我自己的話則是走小規模路線的設計教育。
但話說回來,我覺得推行這些改善計畫的時候,其實應該要想辦法在「美感」之外多著墨一些,畢竟如同前面提到的,台灣人缺的,其實並不是美感,過多的強調,可能反而造成更多膚淺的誤解。
畢竟,當你知道其實有這麼多人用盡力氣,想讓這個社會充滿更多美好的事物;這個景象其實就已經很美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