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紐約時報的數位化新聞製作精神,反思新聞數位化的價值與真諦/黃硯琳
日前,臺灣大學新聞學研究所與中華傳播學會,聯合邀請紐約時報VR部門負責人Graham Roberts來台,分享紐約時報在視覺化與VR的經驗與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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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個人有幾點除了技術外更深的啟發,而且我認為這是為何紐約時報得以成為全球媒體數位化先驅的原因。
在充滿資訊噪音的時代,當你有想要傳遞的資訊,就必須讓它夠吸引人
非常重視使用者體驗,以讀者使用經驗為製作新聞的出發點
以設計思考與視覺思考為媒體核心
新聞可以富有藝術性、創作性,而不違背新聞本質與其意義
在看紐約時報的數位專題時,除了讚嘆外,心裡也很好奇,他們到底怎麼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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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南極洲氣候變遷專題中的這支影片為例,Graham說前往南極洲拍攝的組員只有4個人:Graham Roberts、Jonathan Corum、Evan Grothjan、Yuliya Parshina-Kottas。在分工方面,Graham比較像是統籌與導演的角色,另外有一位資深的氣候變遷記者(抱歉我忘記記名字),一位科學圖表專家,一位負責film making與3D model的專家。
當然,拍攝完將素材帶回紐約之後,會有其他人幫忙後製跟細節處理;但一個大專題,出了四支360度影片,只派四個人,真的很厲害。
而令人害怕的是,其中只有一人是文字記者。
新媒體需要多元人才,新聞本科生會不會反遭淘汰?
Graham 本人35歲,已在紐時工作超過十年。他本人的專業背景是電腦科學,在踏入新聞業之後才開始學新聞學。他的團隊中多數人也跟他一樣,是先有技術背景,之後才學新聞學。
Graham指出,他們團隊成員各有不同的專業,有些人過去念建築,因此是3D立體建模的專家,也有動畫專家、圖表專家,有些人是影片拍攝專家,有些人是聲音專家,當然還有很多人是網頁前端工程師。
筆者的問題是,當數位媒體越來越需要各種技術人員,那麼新聞科系的學生會被淘汰嗎?
聽到Graham的回答,我心裡是一百萬個不意外;他的回答是:「在美國,大家也在思考這個問題:新聞學到底要教什麼」
新聞研究所到底該教些什麼?
Graham認為新聞所不應該去教很技術的專業,就該好好教新聞學,應該好好教說故事;不管是用什麼樣的形式,如何敘事還是重點。我們永遠需要會講好故事的人。
Graham也指出新聞所不需要教這麼多技術。新聞所教出來的技術,永遠比不上資工專業的人好,要學技術的管道也很多,未必需要拿到學位。關於要不要學,我覺得這是個人的事情、個人的興趣,想學資工的東西就去學,資工系教起資工,絕對會比新聞所教得更好。
數位新聞需要多種專業的結合,重點在於對新聞的基本邏輯與概念,而非哪個科系出身。
所以,Graham認為學生應該想想自己真正想做什麼,也不應該要求新聞科系學生個個都得三頭六臂,會採訪、會影像拍攝、會剪接、會後製、還會畫動畫,這樣根本沒時間睡覺。
真正良好的分工應該是,團隊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業,每個人都有對新聞的基本邏輯與概念,所謂「士農工商各司其職」,跨領域技術合作產出新聞,才是正確的方式。
真正的新聞數位化是什麼意思?
這聽起來對台灣媒體來說,是過於理想了。但說真的,放眼台灣媒體,尤其四大報、電視、雜誌與號稱原生數位媒體的,有誰真的認真數位化?現今台灣多數媒體的「數位化」,不過只是把用老方法採訪到的照片與文字,複製貼上在網站上成為新聞網頁,並沒有真正從數位使用者的閱讀習慣去思考。
真正認真嘗試的,應該只有聯合報新媒體實驗室的數位專題、端傳媒的數位作品、報導者的多媒體專題和天下雜誌的數位專題。
回到一開始,筆者認為紐約時報之所以能成為全球媒體數位化領導者的四個原因,其實是一系列的概念:
資訊必須能吸引人
如果說媒體的價值與宗旨,是傳遞重要的資訊,在現在這個充滿資訊噪音的年代,這的確是比過去困難許多。
就如同電子媒體的廣告收入競爭者,從過去的媒體同業擴大成所有的網站;甚至連Google、Facebook都在瓜分廣告預算。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資訊傳遞之上。
如果把新聞視為資訊,那事實上新聞的競爭者,就包括「所有會吸引人類注意力的資訊」,而不僅是同業的新聞而已。遊戲、小狗小貓、搞笑影片、電影娛樂等等,在資訊管道多元的現在,受眾接觸到的資訊量也呈爆炸性增長,媒體此時應該反問自己:為什麼觀眾要花時間看新聞?
人們的注意力、時間、願意付的錢,這三者其實是相同的概念。在各種各樣的資訊中,為什麼觀眾選擇花時間看新聞,而不是看劇?若把媒體視為企業,所有的企業都在競爭消費者的時間與眼球;在這樣的前提下,新聞媒體應該想的是:如果有個希望讓大家重視的資訊與議題,要怎麼做才能讓大家願意「主動」來看?
媒體應該放棄「資訊給予者」的角色,成為「資訊提供者」
筆者認為新聞媒體應該揚棄過去那種「給你資訊」的菁英定位,將自己視為「重要資訊的提供者」。
「我認為社會大眾應該關心這個政策議題」、「這個政策議題與國際新聞很重要,大家應該要了解,但大家都不看,觀眾沒素養」,這種態度是無法讓讀者認同的;媒體應該想的是「怎麼把枯燥但重要的政策議題與國際新聞,讓閱聽人覺得有趣,願意來了解。」
說實在的,一般人下班後都很累了,到底為什麼要看與我極可能無關的新聞?這或許也是為何有些知識與資訊可以變現,但新聞卻很難直接變現的原因。因為就本質上與實際上來說,多數新聞提供的資訊,觀眾並沒有迫切的需求,也沒重要到願意花錢購買。
所以,媒體與閱聽人的關係應該是平等的;媒體提供資訊,閱聽人選擇是否要閱讀(或體驗)這則資訊。
現今,媒體與閱聽人的關係應該是平等的。
先把新聞變現放一邊。在過多資訊過度競爭的環境下,新聞媒體若還想要把訊息傳遞到觀眾眼前,就應該試著運用各種技巧,將新聞變得更吸引人;無論是運用科技(像是360、VR、AR)讓新聞變得新奇有趣,或者是透過多媒體敘事技巧,加入3D模型、動畫、視覺圖表、互動介面,讓讀者可以更理解真實,都是為了讓新聞更加引人入勝。
新聞或許因此會變得更fancy,但如何兼具有趣和吸引力,卻仍維持新聞的本質,傳遞有意義的資訊,技巧高下,存乎一心。
媒體從業人員真的應該放棄「只要我內容夠深度、夠好,自然有人要來看」的思維。應該想:為什麼讀者要看?
以使用者體驗作為新聞製作的核心
承上,從使用者體驗出發,而非製作者角度出發,才是現今新聞製作應該要有的考量。
例如製作適用於VR360頭盔的新聞時,必須時時刻刻注意轉場、運鏡等,要仔細考量,避免造成使用者暈眩。這個例子相對容易理解注意;但如果來看看網頁新聞,卻很少有人關心使用者的閱讀經驗與感受。
以報導者這篇〈舉牌人朝不保夕的勞動真相〉。寫得真好,文學性夠,調查內容也十分紮實;可是整篇報導足足有16,041字,我真的看不完。
媒體應該去計算使用者能夠接受網頁滑動的長度有多長,最大的螢幕閱讀字數有多少。一樣的內容,是否要分篇、佐以聲音播報等等。所謂多媒體報導,排版應該考慮各種裝置與介面的閱讀操作節奏。以紐時很常被提起的多媒體專題Snow Fall為例,當閱讀一段文字之後,讀者注意力快渙散的時候,就有一個滿版的動畫出現,重新抓回讀者的注意力。
新聞產製者應該真正了解使用者的習慣,例如手機網頁應以捲動為主,不要設計太多點按動作;電腦則可以設計較多互動性、或由滑鼠指標移動觸發的資訊。影片、圖片太大跑不動、網頁根本開不起來,或者只相容IE的網頁,真的是禁忌。
新聞產製人員應該設想自己是一個最懶的讀者,站在他的角度設計新聞,該怎麼吸引他接收這些資訊。
以「設計思考」與「視覺思考」為核心
其實從使用者經驗出發,就是設計的主要理念:「以人為本」。設計思考是從人的需求出發,考慮人的行為與需求,相應設計出商業的可能性。媒體應該做的是,從人的需求出發,思考資訊傳遞的可能性。
設計思考在這幾年很紅,許多人天天把這個詞掛在嘴邊,但卻很少聽到台灣媒體內部談論與嘗試這種做法。
視覺思考則是趨勢,我們看到許多媒體也投入諸如視覺圖表等視覺化的溝通方式。好的照片和圖表,勝過長篇大論。視覺能帶來的衝擊與震撼,比起文字更能快速吸引人的注意力,讀者進入情境也比透過文字快速;而快速正是為了因應數位閱讀的習慣。
紐約時報如何落實「設計思考」與「視覺思考」?Graham指出,紐時每一個部門都有視覺思考專業人員;而在紐約時報數位轉型的過程中,也大量淘汰了許多不願意學習的員工。部門編制與分工也有重大變革,例如一位與台大新聞所長期合作的紐時員工,就是歸屬在圖表部門,而Graham自己則是在VR部門。
Graham指出,雖然紐約時報仍然印行紙本報,但報紙在公司內的排序已非最優先;目前紐時所有的內容考量製作,都以網站為主,報紙為輔。因此邏輯比較像是網站做什麼,報紙也順便放上去,這與筆者觀察到的現有台灣部分老字號報紙媒體,可說是完全相反。一些老派台灣媒體要不是報紙與數位部門分開並對立,要不就是報紙前導,網站不過是順便張貼報紙文章。
林辰峰曾在2016年寫過〈紐約時報如何打造一流視覺新聞團隊〉,但筆認為新聞學界應該要有論文,能夠更詳細地分析描寫紐約時報數位轉型的內部編制調整歷程。紐時的lab到底怎麼發展?技術人員如何跟傳統新聞從業人員合作?在製作新聞時,各部門之間怎麼合作溝通?怎麼做到像Graham所說,每個部門都確實落實視覺思考?
新聞可以是種藝術「創作」
如果跟新聞傳播學院的老師說,新聞可以是某種程度的藝術創作,應該會被打槍到不行;還會被罵說:「怎麼可以!新聞不應該加上任何偏離事實的東西。」
但筆者個人認為,紐約時報的報導之所以「有質感」,很大的原因是紐時的新聞中帶有創作性與藝術感。
紐約時報的報導之所以「有質感」,很大的原因是創作性與藝術感。
除了一般的新聞照片和影像拍攝質感之外,360VR專題中的配樂也是很用心的。更別說Graham還為了Seeking Pluto那支專題,自己寫了配樂(他年輕時玩過樂團),請演奏家來錄音,真的是太驚人。
這或許是為什麼在觀看這幾支作品時,你多少會感覺紐時是以製作電影與節目的水準製作新聞專題;畫面、配樂都很細緻。
我認為更可以彰顯紐約時報怎麼樣「玩」、「創作」新聞的,是這支訪問Justin Bieber的影片:片中揭露了Justin Bieber與知名製作人如何合作,誕生出一支支暢銷單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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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ham說,他們解構了這支單曲的各個聲部,將之視覺化,成為畫面上的圓、線條與顏色。鼓是紅色的圓,人聲是黃色的曲線等。
一樣是專訪歌手與製作人,探究藝術創作的內容,但有別於以往的影像專訪,這支影片刻意將受訪人物以黑白處理,讓音樂成為了可視化的圖像,因而栩栩如生,專題因此看起來更有意思。
許多細節中的創意,讓紐時的新聞看起來不但有趣、有質感,還能帶給觀眾驚喜。
感官化的新聞不是罪惡
筆者曾反思過,精彩的配樂、動畫、視覺化,與現在在發展的VR、360、AR,本質上都是透過不同的工具,放大讀者對新聞的感受能力。換言之,運用各種技巧去刺激感官,使讀者對新聞有「沈浸感」或「感到娛樂」,讓觀看新聞成為一種「享受」。這與過去台灣電視新聞發展中,或者蘋果日報來台後,學者對新聞界檢討的「腥羶色」、「感官主義」是否相同?
我覺得兩者本質上可能是一樣的,但台灣新聞界慣用的那種腥羶色報導,透過催淚配樂、誇大標題和內文等技巧,雖然同樣是刺激感官,卻造成許多負面的影響。而且這樣的感官刺激往往模糊新聞焦點,讓新聞成為一種綜藝節目或者獵奇資訊的供應者。到頭來,新聞傳遞的訊息不再是主角,反而那些聲光刺激才是。
但紐約時報的作法,傳遞的資訊仍是主軸,各種感官方法與工具的使用目的,是要更加突顯資訊,更能讓讀者「感受」到資訊。
所以感官化不可行嗎?我認為未必。用得好不好,差別是很大的。
前幾年,新聞遊戲(Newsgame)廣受注目時,也掀起了一波倫理爭議;筆者個人認為只要把握基本原則,新聞成為可體驗的遊戲,也沒什麼不好。不只是網頁遊戲,未來發展成VR的情境體驗遊戲,都是有可能的事。
新聞從業人員與新聞傳播科系,不應該避免去討論新聞的定義是什麼。時代已經發生巨變,新聞人的觀念也要跟著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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