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總統該從哪個方向鬆綁電商?
總統當選人蔡英文今天(9日)出席「2016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大會暨產業論壇」。對於網路及電子商務產業的發展,蔡英文認為應從戰略及人才兩方面著手,並鬆綁法規,在一定範圍及時間內規劃新創服務的實驗機制,先讓業者跑一小段,如此不但能維持金融秩序的穩定,也讓產業不會失去市場的先機。
最近看了「淘寶開通超商繳款」、「準總統提到未來要法規鬆綁」有感。
以「淘寶」開通付款機制為例,先是打通信用卡管道、走國際信用卡制度,後是尋找當地有意願的銀行(玉山),支援 ATM 轉帳付款,再來則是「超商繳款」。
確認付款速度:信用卡最快(30秒內)、ATM 次之(約 3 至 5 分鐘)、超商(猜想應該 3 天內);手續費應該是 ATM / 超商兩者相當,信用卡是則固定百分比。
這是淘寶想出來攻城掠地的方案跟策略,充分地整合了信託系統(銀行)及信用系統(淘寶的信用制度)──當然,這套運作模式不是淘寶發明的,在國外如 Paypal 等「先行者」早行之有年。
面交之外都是第三方支付
台灣的狀況是除非是「面交」,其實所有的支付都是「第三方支付」。
台灣的狀況是除非是「面交」,其實所有的支付都是「第三方支付」(買賣雙方以外的第三者),銀行就是最典型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另外像是郵局轉帳也是);超商付款、手機帳單付款、代收貨款都是後來在需求催促下衍生出來的「第三方支付」方案。
促成現行「第三方支付專法」的非金融業者,因為要做較大規模的支付、交易生意,所以大動作呼籲與促成立法,自然引起先前相對比較保守的金融業者關注。於是:
有了金融業者的加入(甚至是主導),「第三方支付專法」自然是偏向金融業者的利益所設計。
──這是在不瞭解整體金融信託前,很多人的誤解。
事實上,金融業(銀行)作為一個信託體系,已經有很長的歷史;人們把錢存在銀行,進行各種交易,是對這個信託系統的信任,而這種信任是很難打破的,理由是目前沒有一個相對可以取代的信託系統。
「第三方支付業者」必須要體認到這個現實。有生意做,必須要在合理分配利潤以及兼顧消費者接受度下協調進行、並與原有的信託系統整合,因為從消費者的觀點來看,他們對於原有的信託系統的信任度更高一點。
法規鬆綁是假議題
只是,台灣的銀行過去對於電子商務抱持比較消極保守的態度,所以真正消費者最熟悉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反而因此變得怠惰、停滯不前;對於銀行來說,經營這樣的業務,完全沒有法規的問題。
談到法規鬆綁,「第三方支付專法」反而是非金融業者在無意衝撞體制下所促成的管制法規。這麼做有好有壞,乍看是有法可管、主管機關得以有法可循,但從另一個面向來看,非金融業者反而促成政府訂製了一個緊箍咒,在各方利益的運作下,限制了可以應用的範圍。
原本在沒有法規規範下,「法律沒有規定的是立法怠惰,不影響執行空間,先做了再說」──這是國外很多業者的邏輯,在台灣反而是相反「法規沒有規定的就不敢做」。
法規的重點在「跟上」
法規的問題,永遠不在鬆綁,而是跟上的問題;但我們都知道,法規永遠跟不上科技發展,法規充其量就是一個「規範」(guideline)而已。要如何解釋,在執行上有很大的空間──根據過去幾次跟政府文官的交手經驗,我發現主要問題其實不在法規鬆綁與否,而是文官體系在各方利益的協調與執行上的認定,有著很大的歧異。
老文官位居高層,往往相對是比較保守看待某一個新的科技或應用;他們的心態,是「減少管理上的麻煩」。但這些人往往是執行時,擁有決策權限或解釋權的。
只要有利益團體找上門,或透過熟悉的立法委員施壓,這些老文官的處置方式,往往是「麻煩照規矩走」;把業者找來喝茶,或威脅,或勸導的,把新的科技應用往那早已不敷使用的法規拉,那當然會產生問題,扼殺了新的科技應用。
底下的年輕文官吸收的資訊比較廣、年紀也比較輕,其實對於各種新的科技應用的掌握度較高,但是往往心裡頭想做,也礙於「長官說了算」,又縮了回去,「一切以長官為主」。文官體系裡的年輕文官較為勇於任事,但礙於沒有決策權力,往往只能在文官體系裡繼續猶如被幽禁般的任事。
準總統關心法規鬆綁問題,不如也關心一下這種情況;否則新的法規完成了,文官體系仍然跟不上,永遠是新的科技應用的大石頭。
其實,法規永遠是落後在科技發展之後的,要等到法規鬆綁,必定曠日廢時;但有些事還是可以「山不轉,路轉」的,畢竟辦法是人想出來的。
但對於業者而言,如果持續抱持著「法律沒有規定的不敢做」的心態,新的應用永遠只能在法規的緊箍咒下思考,不敢衝撞體制,永遠會落後於其他競爭者──特別是國外的競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