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做「網路原生廣告」?/詹太太
因為以前在網路上播放的舊款廣告層次太低、大家看了不舒服,所以擋廣告。你擋了廣告,金主就不開心,那我們做廣告的人又不想吃土,怎麼辦?
最像「網路原生廣告」的電視廣告,應該就是已故廣告教父孫大偉的名作「超群喜餅」。
我會這樣解釋「原生廣告」:一種適合在純網路環境下露出、精緻度遠比一般內容產品還要高,而且重點是TA(觀眾)看了都不但沒有不開心、還會願意繼續收看/閱讀的廣告。這種廣告跟一般像流刺網一樣撒下去的「電視廣告」,是不一樣的。
話說有天與一位電視圈前輩午餐,他談到最近「原生廣告」這件事情讓他很不開心。
「哪有廣告不講名字的啊?不講名字還算廣告嗎?」
這前輩氣呼呼的說:「那個死小孩(廣告企劃)還跟我說,現在好的廣告就是要『一邊賣廣告一邊看不到名字』,什麼啊?你付了錢,結果廣告上連名字都看不到,我要怎麼去跟廣告主交代?」一邊說著,他氣得臉都漲紅了。
電視台播的「電視廣告」,跟電視台的網站上放的「數位廣告」是兩回事。「電視廣告」大家都知道,就不多說了;而電視台「網站」上的「數位廣告」,就是會在電視台網站/網頁/旗下各網路通路露出的廣告。
而數位廣告又分很多種,其中最大宗的就是賣「橫幅廣告」版位,另一種主流就是以精緻內容作為賣點的原生廣告,或稱之為「數位廣告專輯」可能會比較容易懂。
橫幅廣告一般叫做「Banner」。當你看網頁的時候,廣告系統會偵測到有人在看網頁、有版位可露出,於是經由系統將廣告圖片貼在你看的網頁上。還有另外一種,則叫做「彈出式廣告」(pop-up)。
一般這類廣告計算績效的方式,主要算的是曝光數(Impression)、以及後面一連串的計算公式;例如每次點選的成本(CPC)、點選率(CTR)、以及每千人曝光成本(CPM)等等,作為費用與成效參考。這些和「收視率」的概念有些類似,但算法不同。
被觀眾們用軟體擋掉的廣告,很大比例就是這類,因為它們很干擾、畫面難看、而且還會讓網頁變慢;今年年初的《路透數位新聞研究報告》也談到擋廣告的問題。報告中更指出,因為擋廣告而造成的全球數位廣告損失,規模高達220億美元。
但是日子還是要過,所以原生廣告必須在這樣的環境下出現:
它必須小心翼翼避開所有觀眾不喜歡的東西(如很醜、打斷閱讀、變慢、關不掉);
熱情大方地給予觀眾最喜歡的東西(電影質感、含金量高的訊息、美麗的影像),好讓觀眾開心的看下去,永遠不離開;
最好能哄著觀眾一路開心的到達決勝頁(例如導購或加入會員等行為)。
回到那位前輩的問題:電視上播的廣告跟網路上看的廣告,就算賣的是同一個產品,兩者也無法一體適用。
舉例來說,如果同樣賣「ㄙㄙ」,電視廣告跟網路廣告就完全不同。電視上的是豬哥亮拿著藥盒唱主題曲,但當它變成網路原生廣告時,可能會是「防止B型流感的十大撇步」、「十種吃了讓你不流感的健康飲食」、外加「A型、B型流感症狀一張表秒懂」之類的東西;然後在旁邊上一行不太看得清楚的小字寫著:「ㄙㄙ關注 #B型流感」之類的標籤,而這也可能也是商品唯一能露出的連結喔。
原生廣告之所以能「原生」,就是在網路環境下,絕對不能讓觀眾產生「厭惡感」;最高境界更是要能讓觀眾產生由衷的「喜愛感」。
剩下的那些,都是因時制宜、因地制宜的操作手段。說到這裡,我想起了永遠的廣告神人:已故廣告教父孫大偉的名作「超群喜餅」,也就是你會點進去看到的連結影片。
那支廣告賣的雖然是「喜餅」,但它結合了議題/時事行銷、深沈的兩岸元素、豐沛的時代背景、而且產品名稱還一直撐到最後一刻才露出來。
我永遠記得,第一次看就哭得唏哩嘩啦,更立志要進廣告圈(當然我也一直沒能做到)。
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隻廣告。
BTW,如果讓它變成現在的「原生廣告」,不知道又會是什麼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