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Uber看台灣與中國對共享經濟的治理藥方/許毓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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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所謂的「共享經濟」模式,都應該著眼在「共享」可以為國家帶來的經濟效益;而政府也應該從宏觀的角度,為新興的商業營運模式訂定新的規範,而非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因此,筆者今天來跟大家分享一下,台灣與中國的政府各自接納新經濟模式的不同作法。
昨日(2016年7月28日)中國國務院公布對「網路約車」業務的管理辦法,開始針對其國內的網路叫車服務業者,從司機從業資格、營運車輛性質及規範、經營平台的門檻等條件,擬定了管理細則;而台灣對Uber的因應手段,則是由交通部推行「多元計程車方案」,企圖為台灣的計程車業擴大出路,進而與Uber競爭。
開放市場競爭是好方法
網路預約叫車服務業者增加,市場競爭就會啟動。
多樣的消費選擇、提供同等規格的服務,不僅對消費者有好處,對政府也有好處。所以交通部提出「多元計程車方案」,讓我覺得政府的頭腦似乎變得比較開放了;因為網路預約叫車的新興服務業者,可以不只有Uber一家,如此一來,市場競爭就會被啟動。
一是因為同業彼此競爭,各家自然會推出更好的服務方案;再者,目前Uber依然打死不繳稅的原因之一,正是台灣提供類似服務平台者,除了台灣大車隊之外,再無其他人。如果除了Uber之外的業者都願意遵守政府法規,無形中對Uber也是種壓力。
共享經濟的競爭程度與政策相連動
Uber有37%的訂單量來自中國、而中國自己也有「滴滴出行App」;但中國也跟台灣面對Uber一樣,要解決課稅、不明確的司機雇傭關係、以及營業用車的安全規範等爭議。然而,中國在滴滴出行與Uber充分競爭、發展逐漸成熟的環境下,政府確實有必要祭出相關的法規進行規範。
中國對網路預約車業的新規範,規定司機必須無犯罪、無肇事、吸毒等不良紀錄,且需要考取證照;營業用車則詳細規範內部的座位數量,一定要安裝GPS衛星定位裝置來紀錄行駛歷程,並且必須有警報裝置。
政府應趁此機會觀察新興經濟模式。
而最具爭議性的司機勞雇關係,中國則沒有明確規範,讓資方與勞方自行依據行車時間、服務次數來合意訂立合約。新規範也明訂不得削價競爭、司機不得同時服務兩個以上的單位,希望能夠透過新的規範,將以往網路預約叫車服務的爭議一網打盡。
台灣的共享經濟競爭尚在起步之時,希望政府除了引導更多業者加入競爭之外,也應趁此機會,觀察新興(或許已不算新的了)的經濟模式;因為這類共享經濟模式已經成為未來的發展趨勢,若政府無法加速解決現在的爭議,之後仍會重複發生計程車圍堵立法院跟總統府的情況。
想擺脫被欺負的角色,政府要更主動
中國在今年11月將實行對網路約車業務的管理辦法,台灣則計畫在2017年實行多元計程車方案。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灣政府可以從中國施行的情況,完善自己的方案。
我相信要為共享經濟打開的結,不只是課稅、不只是行車糾紛,而是宏觀地審視整個產業變化,或許要強求無縫接軌有其難度,但政府至少不要總是在五里霧中、搞不清楚方向,被人出拳腳打了好幾次,讓台灣的消費者跟業者只能跟著吃悶虧。
我會在8月11日星期四這天,舉辦「共享經濟公聽會」(歡迎關注筆者Facebook專頁的動態);針對共享經濟時代台灣的現況、應該做的準備、以及因應辦法,讓行政單位與產業界能充分溝通,在國家秩序與創新兩者之間,找到新的平衡點。
資料來源:
澎湃新聞:私車網約車新政今將公布,「營運8年必須報廢」規定或將修改(內有對網路約車服務的重點規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