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的價值在那裡?:價值系列#1/程天縱
讀書時如果是以「瀏覽」的態度來看,因為經驗不同、場景不同、時空不同,所以得到的啓發和幫助完全看個人的領悟能力,獲得的則是「被動式的價值創造」;如果帶著需求和問題到書中找答案,而書又可以很快的提出很好的建議,那麼書給予讀者的就是「主動式的價值創造」。
本站《吐納商業評論》網站的主編傅瑞德,於2021年11月22日發表了一篇文章〈數位媒體時代的「知識內容新價值觀」〉,在這篇文章中他提到了:
在數位媒體時代,相對於「內容」的份量與價值,「載具」成本對出版者來說相對不高、對消費者而言更低;但在載具世代交替的同時,許多人就可能會產生「價值焦慮」。若想解除這種焦慮,就得學會重新看待知識內容與載具的價值。
文章中引用了賣二手書的故事:700多本二手書,只賣了台幣500元捐慈善機構。
房子、名錶、藝術品可能放個10年、20年,都大幅增值;為什麼書一買回家,價值就僅剩下1%?
傅瑞德認為,因為你買/消費的是裡面的知識,所以值錢的部分你已經取用了,剩下的就是「雞骨頭」(二手書)。他在文章中也提到,在數位媒體時代各種新的載具形式,包含了電子書、今日頭條、抖音、YouTub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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