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易、網路行為是否可以管理、控制(以下簡稱管控),或是其可管控性之程度與特性為何,是攸關網路治理政策之根本議題。網路可以管控或部分管控,不全然是由政府進行;屬於政府管控部分,例如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兒少法中關於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的規定、電信管理法對電信事業與設施安全的管控等等,則由政府部門依法執行。 然而,例如使用Facebook時,諸如使用條款、資料政策、社群守則等,皆由其自行制定,並配合建置於其系統(程式碼)中執行;近日常聽到如跨境電子商務之金流或物流、跨境OTT如Netflix或愛奇藝等,政府無法可管,也無從管理。果真是政府無法管控嗎?要能有效管控網際空間(Cyberspace),有必要對網路的本質與發展歷程進行更深入的了解,了解網際空間的管控性本質後,才能掌握網路治理整體架構規劃的核心。
從網際空間的管控性本質,談網路治理政策之挑戰
從網際空間的管控性本質,談網路治理政策之挑戰
從網際空間的管控性本質,談網路治理政策之挑戰
網路交易、網路行為是否可以管理、控制(以下簡稱管控),或是其可管控性之程度與特性為何,是攸關網路治理政策之根本議題。網路可以管控或部分管控,不全然是由政府進行;屬於政府管控部分,例如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兒少法中關於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的規定、電信管理法對電信事業與設施安全的管控等等,則由政府部門依法執行。 然而,例如使用Facebook時,諸如使用條款、資料政策、社群守則等,皆由其自行制定,並配合建置於其系統(程式碼)中執行;近日常聽到如跨境電子商務之金流或物流、跨境OTT如Netflix或愛奇藝等,政府無法可管,也無從管理。果真是政府無法管控嗎?要能有效管控網際空間(Cyberspace),有必要對網路的本質與發展歷程進行更深入的了解,了解網際空間的管控性本質後,才能掌握網路治理整體架構規劃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