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共享經濟新局,別再各說各話/編輯部
昨天(2016.8.11)上午,立委許毓仁在立法院召開了「共享經濟:政府必須面對的創新經濟模式」公聽會,除了邀請相關政府部會如交通部、經濟部、國稅局等單位之外,也邀集了各方團體,包括事件漩渦中心的Uber、兩大計程車隊業者、計程車公會代表、網路新創業者和社群代表,甚至也有傳統計程車和Uber司機也在出席之列。
業者各有立場,互不相讓
在這場公聽會中,各方業者站在自己的立場上發言,不打算建立共識的態度是相當明顯的。
Uber說法了無新意
身在風暴中心的Uber,由台灣市場營運總監吳罡上場發言;其內容仍和過去Uber的說法完全相同:共享經濟是新科技,能夠善用閒置資源、Uber是媒合平台、不應視為傳統運輸業者管理;Uber的技術對消費者有更好的保護,也有繳稅、希望政府儘快推出針對共享經濟平台的管理規範,等等等。總之了無新意。
被問到Uber到底願不願意遵守台灣法律時,Uber僅說下周將有總部專員來台溝通,現場未做任何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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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中也有兩位Uber司機為Uber發言,說法和Uber方沒有太大差別,一位強調希望Uber能合法化,讓他能有額外收入,另一位則直言是因為看不慣傳統計程車的各種惡習(違規搶道、拒載短程、故意繞道等),因而加入成為Uber司機並引以為傲。
傳統計程車業者態度強硬,未見反思
傳統計程車業者方面,分成車隊業者和司機兩個不同陣營。代表司機陣營的是計程車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梁平良,以及新北市計程車公會理事長鄭德文,兩人炮火猛烈地抨擊Uber違法經營又不繳稅,舉共享經濟大旗,實則讓已經居高不下的計程車空車率更加惡化;兩人強調計程車是特許行業,受政府高度監管,應享有合法權利,但是絲亳沒有提及計程車司機要如何面對新科技的競爭。
車隊方面,出席的是台灣大車隊和大都會車隊的總經理。他們和司機同樣嚴詞抨擊Uber違法經營,不過台灣大車隊的李瓊淑總經理丟出了比較具體的議題,也就是彈性運價。計程車受限於法規,只能提供單一費率,所以車種選擇不如Uber多。
李總經理也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舉出部分消費者因為司機素質因而偏好Uber,建議政府應針對部分司機提供輔導,或是鼓勵司機加入車隊,由車隊進行管理,提升傳統計程車的形象與服務品質。
政府還是老樣子
必須說今天政府單位在公聽會中的表現,還是一貫的無法給人任何期待。
一開場發言的是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先花了五分鐘講解什麼是共享經濟,唸了一大段OECD和歐盟對共享經濟的定義,然後再花五分鐘講國發會過去做了些什麼。講完後,許立委詢問國發會是否可以主導制定共享經濟在台灣發展的相關政策白皮書,龔的回答是國發會正在規畫一份內容更廣,包含整個數位經濟在內的政策方向,而共享經濟的部分將會包括在內。
接著上場的是經濟部常務次長王美花,在被許立委問到Uber登記業種問題時,次長表示任何新商業模式應以其實際提供的服務內容界定其登記業種,因此Uber應屬於交通運輸業。
交通部的態度十分強硬,強調Uber來台已經四年,四年來溝通的都是同一件事;各國都為了保護乘客安全而對職業客運業者高度監管,台灣也不例外。Uber在其他國家亦被認定為交通運輸業,何以在台灣就不是?交通部將會持續強力執法,取締非法經營。
但是當許立委問到關於職業資格等法規如何鬆綁的問題時,交通部的回答僅僅是正在溝通研究中,並未說明政策方向與時程。
至於賦稅署則簡單表示,在台灣營業的公司,所有收入都應該依法繳稅;前一陣子曾經表示將撤銷Uber投資許可,但立即政策轉彎的經濟部投審會,也僅表示撤銷投資許可是不得已的最後手段,將等待交通部與Uber的溝通結果再決定處理方式。
第三方人士提出的方向
在業者和政府各自表述立場之外,第三方人士反而因為處境超然,提出了一些比較值得參考實踐的建議。
新政策的推動,應以實際的資料研究為基礎
不論TonyQ或是楊孝先,都提到極為重要的一點,也就是政府推動新政策時,應該以實際的資料研究為基礎。比方說政府根本不知道尖峰和離峰時段的叫車需求、旅次方向,也不知道消費者對車資和服務的想法,要如何規劃新政策?應先透過技術收集實際資料,依照資料研擬出的規範,才有可能符合現狀與需求。
從用戶的角度提升服務水準
包括葉佰蒼和TonyQ也都從用戶的角度出發,指出目前計程車管理制度的落後與可以改進的方向,包括單一費率制度的檢討、以GPS記錄和雲端平台來取代計費表、如何讓職業資格取得更容易,甚至以單一平台、單一App讓用戶操作更簡便,司機資料與管理更加統一等。
前政委要求先釐清經營主體
前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在Uber問題上著力甚多的蔡玉玲,非常明確的表示Uber應該先確認在台經營的主體到底是登記在台灣的宇博公司,還是登記於荷蘭或美國的境外總部;Uber既然落地在台灣直接經營,就不應閃躲台灣的相關規定。交通部也應加速推出多元計程車方案。
蔡前政委也指出相當重要的一點:共享經濟範圍太廣,無法用單一規則管理所有業種,還是應該要按其個別的商業模式,分別適用於不同的法規。而Uber今天在全世界遇到的問題,就是其業務範圍直接觸及特許行業,因此更需要綜合考量既有的監管規範。
我們的看法
這麼一個匯集了許多不同領域人士的大會,只有不到兩小時的時間可以交流,實際上是很不夠的;雖然主題設定的是「共享經濟」這個比較高層次的話題,但實際上的討論都集中在Uber上,並未真正談及整個共享經濟可能帶來的衝擊,以及因應的對策。
Uber的合法性問題坦白說不應成為唯一的討論焦點,國家的政策也不應為了一家公司而有所調整。如果從整體的角度出發,我們應該注意的是如何以新科技與新思維改變傳統計程車業,讓乘客得到更好更安心的乘車體驗,以及國家要如何面對由下而上的新經濟典範。
照顧全體乘客的利益,提供更好的乘車體驗
我們完全可以理解計程車司機面臨的內憂與外患,像是空車率過高、難以擁抱新科技,再加上Uber等業者的強力競爭,都使得原本某種程度上就是社會弱勢的計程車司機生計雪上加霜。但就算沒有Uber,社會對於計程車的整體服務品質提升有著高度期待,仍是不爭的事實。
我們期許立法機關與政府更積極地透過細緻的調查研究、法規調整、政策手段,引導既有的計程車業者提升服務品質,加強競爭力,而不是一味依照舊有的法規制度,變相打擊新創思維同時維護既得利益。
政府真正需要維護的利益,是全體乘客的利益,而非任何業者的利益。照顧了乘客的利益,業者的利益自然也能得到照顧。
共享經濟是由下而上的新典範
共享經濟衝擊各種舊有特許事業的問題,事實上是新典範對舊典範的挑戰。過去政府以由上而下的方式定出各種法規,規範各種特許行業的門檻與經營限制,就算不符社會需求與期待,社會大眾也只能照單全收,或是以各種鑽小漏洞的方式來迂迴突破(還記得三四十年前就有的野雞車和當年家家戶戶都愛看的非法第四台嗎?)。
在網路世代,由於資訊的自由流動,使得過去「鑽小漏洞」的行為,在結合新科技後,一夕之間形成對特許行業的重大挑戰。這股由下而上的力量,藉由科技的力量匯集成足以翻轉舊有結構的巨大動力;任何試圖再以由上而下的方式加以規制的努力,都會因為無法滿足市場需求而遭致失敗。
更重要的是,這種由下而上的新動力,不只表現在經濟層面,而是在社會的所有層面同步發生。如果一定要舉例的話,透過網路匯集無數草根力量的318學運,最後翻轉了整個台灣政府,就是最佳例證。
由下而上的草根力量匯整,可說是真正的民主實踐,也是無可抵擋的社會新動力。我們的期許是,政府在面對各種新共享經濟模式,乃至於其他足以顛覆舊結構,透過新科技匯集的草根集體力量時,勿再視之為洪水猛獸而試圖壓制,因為一定壓制不住。應該思考的是如何改造政府,從架構、流程、法規等層面,以追求全民最大利益為前提,彈性地吸收並融合吸收新模式的養分,才能充分回應社會大眾的需求。